《纲要》提出,进一步落实医院护士配备标准,使医院护士数量与临床工作量相适应。进一步增加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的护理力量,保障基层护士待遇。完善医院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努力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条件,稳定临床一线护士队伍。
《纲要》要求,在完善医院护理岗位设置的基础上,确定临床专科护理岗位,坚持“以用为本”,以岗位需求为导向,建立和完善专科护理岗位培训制度。到2015年,在全国建立10个国家级重症监护培训基地,10个国家级急诊急救护理技术培训基地,5个国家级血液净化护理技术培训基地。“十二五”期间为全国培养2.5万名临床专科护士。
《纲要》还提出,加强医院护理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和完善护理管理岗位培训制度,适应现代医院和临床护理工作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