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700多个日日夜夜,戴先生没让女儿晨昕的照片离过身,睡觉时也要抱着,“不然睡不踏实”。 10月23日,北京,坐在记者身旁的戴先生拿出一叠女儿晨昕的照片,小女孩儿像天使一样,纯真的目光洒向眼前的世界,花儿一样的生命定格在两岁!
患儿小希(化名)去世时,距自己的第十个生日只有10天,她的母亲何女士反复自责:“我很多时候是没有办法饶恕我自己的,我为什么把我好端端的一个女儿送到那里做手术呢!”
戴先生与何女士分别从安徽、广东赶赴北京,是为了给孩子的死因找到一个准确的答案。对这些心力交瘁的患者家长而言,真相看起来很简单,追寻起来却远非如此。
早在一年前的2005年9月,记者接到多名读者举报,反映他们的孩子在广东同一所医院接受手术治疗之后死亡。经过统计发现,这些孩子全部都是患有“地中海贫血”症的儿童,他们由同一个医生治疗并且使用了同类药品,而且死亡的时间相对集中。那么这些孩子连续死亡究竟是由什么原因造成的?2005年10月,记者赴广东调查发现,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儿科医生朱为国勾结不法药贩,临床大量使用走私假药(详见本报2005年10月26日《黑手伸进病房 广东珠江医院使用走私药品调查》)。更令人震惊的是,在2004年8月至2005年9月,一年多的时间里,9名“地中海贫血”症患儿在该医院接受同一种手术并连续死亡。
家长:怀疑假药致患儿手术失败
这9名去世的儿童均为“地中海贫血”症患者。根据家长们的统计,在2004年8月至2005年9月,他们所能找到的在珠江医院朱为国医生那里做过骨髓移植手术的孩子一共是15个。15个孩子,死亡9例,3例失败,3例不详。
采访中,多位家长认为,假药是导致患者手术失败死亡的罪魁祸首。据家长们反映,每每在患者骨髓移植手术前,朱为国都借口医院没有进口化疗药、国产化疗药则根本不能用,让患者家长斥巨资外购,并亲自打电话联系一个叫王华的人送药,甚至在其办公室进行交易。调查发现,朱为国让家长们买的安道生、两性霉素B、赛尼哌、氟达拉宾等多种药物实际上在广州均有售。
这些药品和孩子的手术失败与连续死亡本身到底有没有直接的关系呢?家长们说,每次卖药者都用一个黑色的胶袋把所有药全部装在里面。其中的一次,护士跟他们讲,这个药里面出现浑浊,这个是血制品,离保质期还有3天时间。看得出来,已经是快过期的药。
记者调查中发现,药物的储存和运输存在很多疑点,但是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能证明孩子的手术失败和医生介绍的外购药之间有必然联系。
当事人:走私药来自香港浩华大药房
至于药品的来源,根据王华给患者家属开具的收据显示:来自“香港浩华大药房”。那么,这些药品是否经过了合法手续进口呢?朱为国于2005年10月8日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这些药是从香港过来的,从香港到内地肯定是走私的。”他同时还说,自己和香港浩华大药房的李老板是朋友,王华是李老板的雇员,代表香港浩华大药房。
对此,南方医科大学纪委陈副书记在经过调查后向记者表示,一来医院确实用了,二来香港浩华大药房也说提供了这些药,但是不是王华送来的,还要到香港进行核实,之后才能定性(医院和朱为国)是否违法用药。
无独有偶,2005年11月,“地中海贫血”症患儿黄宏熙的父亲向本报记者投诉称,他3岁的儿子熙熙在广州市妇婴医院手术期间,应医生要求花费86750元向药贩子王华购买了药物。后来,熙熙手术失败,必须进行第二次移植手术。
其实不仅仅是珠江医院和妇婴医院如此,朱为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一语道破天机:“在整个广州市,南方医院、中山医院,还有妇婴医院用的都是他(王华)的药,不是光我们一家用这个药。”
今年5月,王华在四川被广州市警方抓捕归案。
法院:不排除走私药导致手术失败
黄木秀夫妇怀疑孩子手术失败与之前服用的大量外购药物有关,于是,他们将妇婴医院告上法庭。2006年8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黄宏熙诉广州市妇婴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已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未办理进口手续就私自从境外购药,药品质量根本无从保证,法律已明确规定此种情形下所购药物以假药论处。被告在治疗过程中将质量无保证的假药用于原告,不排除已严重影响了原告身体和导致移植手术的失败。据此,法院判决妇婴医院败诉,赔偿患者损失,妇婴医院没有再提起上诉。
这个判决结果无疑让其他患者家属感到振奋。日前,何女士等人已分别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起诉珠江医院,并已被该院受理,定于今年10月27日开庭。
广东省纪委已介入此案
本报独家报道披露这一事件后,引起卫生部部长高强的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去年11月25日,广东省卫生厅和珠江医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对这一事件的调查结果。
调查认为,珠江医院儿科副主任、副教授朱为国存在以下错误:一是违反医院的医疗规章制度,私自介绍病人家属找王华外购药品,并违反学校和医院规定私自使用了病人家属的外购药品;二是没有严格按标准和规定收取骨髓费用,私自收费和私自向患者多收费共8000元;三是收受患者家属“红包”3999元,违反了医德医风的管理规定。医院同时通报了免去朱为国儿科副主任职务等6项处理决定。
但是,由于这项调查处理结果只涉及曾、李两家,并且对朱为国本人在药品外购事件当中的介入程度没有作出明确结论,无疑让更多的患者家属对其客观真实性产生了疑问。
记者了解到,很多死亡患儿家属都花了不少钱买药。栋栋的妈妈花费12万元,东东的妈妈花了15万元,昕昕的妈妈花了19万元。朱为国介绍患者家属购买的药品,普遍比广州的市面价格要贵。朱为国让家属把钱汇到一个叫做广东省前进科技开发公司的账号。记者发现,广东省前进开发公司早已于2004年被吊销执照。也就是说,在出售药物和骨髓的时候,这个公司是非法经营。朱为国说,一个朋友跟该公司非常熟,他就想找一家公司做一个中介,帮忙把钱管好。
朱为国介绍患者买药长达数年之久,医院难道不知情吗?广州市珠江医院宣传处处长朱卫权说,医院肯定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目前,广东省纪委已组织调查组针对此事进行专案调查。
手术成功率究竟是多少?
患儿小希的母亲何女士对记者说:“最早在医院八楼的宣传栏上看到,朱为国的骨髓移植手术的成功率可以达到80%以上。在我小孩手术期间,他的宣传换了‘新版’,说他的骨髓移植成功率更高,达到93%。其实在小希住院这半年时间,我亲眼目睹的已经有5个小孩死亡,为什么成功率反而提高了呢?”
“成功率应该是51.7%。”广州市珠江医院宣传处处长朱卫权说,“我们承认,朱为国当时跟病人说的一些宣传资料有误,不准确。”
而朱为国告诉记者,手术治愈率70%多。另外成功率跟治愈率的概念不一样,成功率有90%多。他认为把供者的细胞植入到病人体内就算是成功。而有的儿童死了是因为有并发症,移植是成功的。
于是,关于骨髓移植手术的成功率,珠江医院出现了3种不同的版本:宣传处说是51.7%,朱为国说是70%,网页上写的是“成功率93%”。但朱为国解释说,实际意思是“移植成功率”,而并不代表孩子的生存。不知道哪一个普通的老百姓能够在选择这样重大的手术之前,能理解到这不同的医学术语背后隐含的复杂真相。
药监局调查结论是否准确?
2006年1月13日,在经历了数月调查之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初步查实的有关情况对患儿家长作出了如下答复:经初步查实,珠江医院朱为国在手术中使用的自备药品由王华经手,其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药品,数额巨大,涉嫌构成犯罪,现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朱为国介绍病人家属向无证经营药品的药贩购买药品并在手术中使用,其行为违反了使用药品的有关规定,我局将责成珠江医院对朱为国使用非法药品的违规行为作出严肃处理。
有律师认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此案的调查处理结果适用法条有误,回避了《药品管理法》对走私药品一律按假药论处的有关规定,客观上减轻了朱为国的法律责任。
更让患者家属心急如焚的是,卫生厅等有关部门原先借口王华潜逃,称无法确认朱为国是否从本案中获取非法利益。然而,目前距王华被抓已经过去半年时间,他们却仍旧得不到任何结果。
链接:“地中海贫血”症
“地中海贫血”症是一种血液遗传病,仅广东省就有800万人体内含有这种贫血基因。得病者体内无法制造出足够的血红蛋白,需要终生定期输血。由于长期输血导致体内铁含量增加,还必须定期服用除铁药物。这样的保守治疗,患者可以活到四五十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