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眼病’是一种传染性很强的急性眼病,接触患者用过的毛巾、洗脸用具、水龙头、门把手、游泳池的水、公用玩具等均可传染,学生、上班族等常 与他人聚集的人群尤其要注意个人卫生,积极防范。”专家提醒,“红眼病”是法定丙类传染病,一旦确诊要遵医嘱积极治疗并适当隔离。治疗期间,尽量少去公共 场所。若学校、单位等处出现广泛传播,要及时向辖区内疾控部门汇报。
专家特别指出,眼病如得不到及时、正确的治疗,易导致视觉功能损害,严重的可致失明。因此,尽管“红眼病”有自限性,仍要及早就医,与其他可导 致“红眼”的疾病如沙眼、角膜炎、虹膜睫状体炎等眼病相鉴别,遵医嘱正确用药,保护好自己“心灵的窗户”。 记者 匡春林 通讯员 谢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