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药人:
被注射20毫升溴泰君
昨日上午11时许,记者见到了沈利刚。
今年31岁的沈利刚除说话语速较快外,举止和常人无异。但沈利刚称“我现在患有精神分裂症,已在四医院治疗过4次了。”
2004年底,沈利刚成为双流康弘制药有限公司的员工。“我开始是做搬运工,每月700元。”据沈利刚介绍,2005年初的一次晨会上,公司一位负责人在大会上宣布,公司将委托川大华西医院对一种新药做药物1期的临床耐受性试验,有一定的副作用,如果有员工愿意,可以报名进行体检。
“我想试药也是为国家做贡献,所以去了。”沈利刚说,此前他对试药一无所知。听了领导介绍,他认为试药和献血差不多,于是参加了在川大华西医院进行的体检。沈利刚回忆,当时共有30余名员工参加了此次试药,因试药属于保密,故他们彼此不熟悉。在体检通过后,沈利刚签下了一份《受试者知情同意书》。之后,沈利刚注射了20毫升名为溴泰君的药物。
精神分裂:
一年时间治疗4次
在注射完药物后,沈利刚获得了800元报酬。沈利刚称,他不是最高的;报酬标准和注射药物的剂量相关,注射剂量越多,报酬越高。在临床试验阶段,沈利刚没有感到任何不适。一个月后,医生抽取了他的血液进行检验。在获知没有问题后,沈利刚回到药厂继续工作。
然而没多久,沈利刚感到头昏头痛,开始他以为是劳累所至,没有在意。但随着时间推移,沈利刚头痛越来越严重,经常精神恍惚,导致工作失误。2006年2月,沈利刚终于因精神恍惚导致被解雇。
“那段时间,他到处疯跑。”沈利刚的父亲表示,儿子此前一直很健康,在试药之后没多久,精神状况越来越有问题,严重起来还脱下衣服到处乱跑。
2006年6月,沈利刚在父亲的陪同下,到成都第四人民医院治疗。医生经过诊治,确认沈利刚确实患有精神分裂症,但起因却无法查明。经过4次治疗,沈的病情开始好转,并在2007年出院。
自学中医:
怀疑试药引来疾患
沈利刚称自己出院后一直呆在家中,以画画解闷,但精神恍惚的症状仍伴随着他,他于是自学中医治疗疾病。一次查询中沈利刚发现,溴泰君对人的中枢神经系统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难道是药物致使自己白细胞减少、气血不足乃至精神恍惚?沈利刚通过翻阅大量的书籍查证,并回忆起他确实是在试药后出现的不良症状。
为此,沈利刚委托四川闰色律师事务所邓明攀律师,向康弘制药有限公司讨个说法。据邓律师介绍,试药属于高度危险作业,他们打的这场官司属于特殊侵权,应由被告举证此药没有引起沈的疾病。
提交诉状:
索赔人身和精神损害
在沈利刚提供的《受试者知情同意书》和《受试者须知》当中,记者发现这份受试者须知中载明:如果试药者在临床试验阶段,出现因药物引起的已知的或目前未知的不良反应,医生将会积极治疗;如果在研究中发生了与受试药物有关的严重不良事件,申办者将会负责由此引起的相关治疗及费用。
据悉,沈利刚已正式向双流法院提交诉状,状告成都康弘制药有限公司,索赔人身和精神损害赔偿共计40余万元。
制药公司:
他的确曾参与试药
随后,记者联系了康弘药业公共事务总监李强。据他介绍,沈利刚确实是药业公司的员工,也确实参加过试药。但对是否是因试药导致精神疾病,李强表示现在双方正在走司法程序,一切由法院定夺。对于试药人,李强表示,公司确实有这个群体,对于他们的权利保障,康弘药业则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的。
其后,对于记者提及的有关试药的相关问题,李强均表示,因处于诉讼阶段,他们无可奉告。
律师说法
人体试药制度不完善
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华清平表示,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试药人人体试验方面的专门法律。同时,这一类诉讼面临取证难的问题,因为很难进行药理鉴定,证明试药人确实是因为服用该药品引发了疾病。华清平认为,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保护健康受试者的法规。此外,当前《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对经济补偿金额并无明确标准,因此受试者在试药前应详细了解所试用药物会产生的副作用,同时明确责任,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相关链接
溴泰君:是一种抗肿瘤增敏剂,主要活性成分为5―溴粉防己碱。该物质是著名中药粉防己的主要有效成分。临床上作为镇痛、抗炎药物使用。
试验损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2003】第3号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第十四条第5款载明,如发生与试验相关的损害时,受试者可以获得治疗和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