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下午1时,江汉区工商分局副局长高波带领近20位执法队员,来到华南海鲜市场,一一抽查了5家经营水发食品的门面的25个批次产品。结果显示,兴隆冻品商行的鱿鱼涉嫌烧碱严重超标、牛百叶涉嫌用双氧水清洗,惠君海味经营部的鱿鱼和海参涉嫌烧碱超标。
两家商铺的老板均拒绝交代问题食品的销售情况。对于化工原料从何而来,他们也拒不回答。工商部门当场对涉嫌有毒的75公斤食品进行了封存,还将展开进一步调查。
双氧水和工业烧碱禁止用于处理水发性食品。记者从武汉市质监部门了解到,烧碱和双氧水有工业级和食品级的分别,在水发性食品中使用食品级产品,涉嫌超范围或超量使用添加剂。如果使用工业级产品,则属添加非食用物质,涉嫌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
江汉工商分局市场科科长蒋增珞称,上述被查食品已经送往有关部门作进一步检测,并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将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江汉工商分局即日起将对全区32家集贸市场进行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