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刑警大队在一起盗窃药品案件的追赃过程中,发现两名操北方口音的男子正在进行药品交易,经审问发现其涉嫌多次非法收购药品,刑警大队遂将该案移送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处理。
经查,李某是蒙城县人,自2009年4月份来合肥从事药品收购,并以此为生计,平时在居民小区、农贸市场等地流动作案,非法收购药品,并将回收的药品转手卖给利辛县人李某某。
据查,双方已交易七八次,每次交易金额2000元左右。3月2日下午,李某某从李某收购来的药品中挑选了心元胶囊、阿卡波糖片等几十种药品,经协商,以2000元进行成交,双方正在交易时,被刑警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抓获。
经相关部门鉴定,此次双方交易药品市场价值6266元,其中不少已破损、污染,有的已接近有效期。
市药监部门已对涉案药品进行查封,并对李某及李某某无《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回收药品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没收药品和罚款。
“据了解,这批药品是准备流入郑州、涡阳等地。”合肥市药监局稽查人员介绍,一些不法药贩利用小招牌(宣传单)形式在医院或农贸市场周围、人行天桥上摆牌设点,公开或暗地里非法回收药品,不但严重扰乱药品流通秩序,而且威胁到老百姓的用药安全。希望广大群众发现此类违法行为能够及时向药监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51-269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