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云南白药出品的系列药物,说明书中均未标明中药成分。在香港遭遇召回事件后,云南白药才首次承认药物中含有有毒化学成分乌头碱,但一直以国家机密为由,拒绝公开配方。而这也令云南白药成为众矢之的。
◇控告
云南白药未注明药品成分
王海诉称,他在原告药店买了一瓶云南白药,打开包装后发现说明书没有药物成分与含量。出于健康考虑,不敢贸然使用。而在了解到同一批号产品,国外说明书中列出成分后,王海以生产者的产品在中国大陆与海外销售实行差别待遇,没有履行药品说明义务,漠视患者生命健康权为由,起诉索赔。
在王海看来,云南白药属于中药,这里面有很多禁忌,药物成分之间的搭配有冲突,就会有毒的危险。但是,对国内的消费者来讲,却并不掌握云南白药的这种成分的信息。
“云南白药的药品没有说明成分,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王海说,《药品管理法》规定,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分等,《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中也规定了药品说明书应当列出全部活性成分。
而在此前一周,河南、山东、北京三地的6位律师联名致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议其责令云南白药限期修改药品说明书。建议信中同样指出,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成分、规格、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药品处方中含有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成分或者辅料的,应当予以说明。6位律师认为,云南白药的做法明显违规。
事实上,早在今年年初,云南白药便遭到湖南律师罗秋林的控告。当时,罗秋林运动时受伤,买了云南白药散剂使用。他意外发现,云南白药的说明书里竟然没有中药成分说明,而他的一个朋友从美国带回来的云南白药散剂(两者批准文号相同)的说明书中标明了成分和含量。罗秋林认为,云南白药的销售行为不但违反了药品管理法,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争议
国家保密配方可不公开?
今年2月5日,香港爆出云南白药召回事件。香港卫生署发文回收云南白药的5款药品,理由是发现药物中含有有毒化学成分乌头碱,但未做标示。
对此,云南白药发布声明,承认情况属实,但表示,1956年国务院保密委员会将云南白药处方、工艺列为保密范围,根据国家保密法规,说明书中可不列成分。
然而,王海对此表示不解。他认为,从消费者知情权的角度上说,“保密配方”的说法是荒唐可笑的。“公开成分是药品安全的基本保障,公开不必然导致配方泄密。配方是什么,其实消费者根本没兴趣知道。以‘保密配方’为由拒绝公开,实际上是以牺牲消费者的知情权为代价换取企业发展!”
而对于云南白药所谓“国家机密”的说法,有专家表示,“云南白药是属国家秘密还是商业机密,尚需商榷。”专家指出,按照国家秘密的定义来看,被保密对象应该满足“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一旦泄露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条件。一个中药处方泄密造成的结果,无法与国计民生挂钩,充其量就是个商业秘密。
“企业不能以商业秘密对抗公众的健康权,否则就违反了侵权责任法。”北京市律师协会邱宝昌律师表示,药品生产者应该告知消费者如何正确使用,对于特殊物质或者不安全因素必须以醒目的标示标明在说明书中,指明哪些物质有危险,如何避免危险等。“云南白药如果明知道其成分对一部分人群有危害,还以商业秘密为借口不公示成分,是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云南白药的情况与一般药品不同,云南白药的特殊性在于其被卫生部门依据《保密法》等规定认定为“绝密”,保密要求比一般中药一级保护品种更为严格。因此,云南白药在国内不公开药品的组方信息,属于法律对消费者知情权的限制,并不构成侵权。据悉,药监系统人士也持此看法。
◇反思
是否该将“保密”进行到底?
事实上,作为一家老牌中药名企,云南白药所面临的配方保密问题,是整个中药行业亟需解决的一个难题。
长期以来,我国中药研发过于注意在中药处方组成上下功夫,而忽视了对疗效和质量也有重要影响的制备工艺、剂型等重要要素的革新,创新性和现代技术含量并不高,因而一旦中药成分公布就极容易被仿制。正是基于此,很多中药企业都有自己的独家配方,并视之为“命根子”。
曾经,中药产业凭借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然而,在“保密”制度的保护伞下,中药的二次研发早已危机四伏:由于受到保密制度的特殊照顾,企业本身研发的积极性并不高;加之存在“泄密”的顾虑,“保密”的企业很少与外面的研究机构合作。
“(国家保密配方)这个历史遗留问题,是到了彻底解决的时候了。”科普作家方舟子表示,中成药搞“国家保密配方”,是与现代医学原则格格不入的历史遗留问题。当年和云南白药一起列为“国家保密配方”的中成药,有的已不再是保密品种,有的在说明书上公开了药物成分,例如“片仔癀”在其说明书上就注明了药材成分。云南白药成了仅有的不在国内公开成分的药物,享有不让消费者知情的特权。
方舟子还指出,事实上,所有上市的西药,不管它多么神奇,其配方全都是公开、可以被仿制的。“所有上市药物的配方都必须公开,这是对消费者的健康负责,也有利于别人在原配方的基础上进行改进、研发新药物,促进医学的进步。而作为补偿,新药的研发者获得十几二十年的专利保护。”
业内专家指出,对中药企业和中药产业发展而言,中药品种保护制度未必非长久之计。公布中药成分已逐渐成为中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门槛,各中药企业既需要在组方上努力,也应当通过利用技术手段在提升药品品质、改进制备工艺和剂型等方面上多下工夫,全面提升药品的技术含量。
◇相关
云南白药剥离房地产业务
云南白药近日发布公告称,将采取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转让白药置业全部股权,退出房地产开发业务。根据公告,云南白药剥离房地产业务是为了深入贯彻执行其“新白药 大健康”战略,更专注主业,将优势资源集中于公司药品与健康品业务。
云南白药置业自2006年成立以来业绩一直不如人意,据云南白药年报披露,2007-2011年,白药置业5年累计亏损44万元。不仅如此,云南白药多元化经营还分散了自身精力,主打产品频频被曝质量问题。记者统计发现,从2005年到2012年,云南白药在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逐年递增的情况下,主营药品的毛利率及占总收入比重却在逐年下滑,公司药品销售收入占全部营收比例在2005年的时候还占到99.1%,到了2012年上半年,这一比重却已降至24.83%。
据了解,医药上市公司中,共有19家公司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指出涉足房地产业务,而包括西南药业、中恒集团、人福医药、白云山A、羚锐制药等在内的11家公司已经基本退出或计划退出房地产领域。行业分析人士指出,原因主要有二,一是近年来以云南白药为代表的药企房地产业务的毛利率并不理想;二是在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高峰期的情况下,药企退出房地产业专注主业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更有利。
2013年中国老龄人口将达到2.02亿,预计到2050年左右老龄人口会超过4亿。研究表明,老龄人口的人均医疗费用是年轻人医疗费用的3-5倍,中国老龄人口数量正快速增长,这将给医药行业带来持续稳定的需求增量。此外,在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越来越突出的时代背景下,未来个人在医药方面的消费支出也会增多,医药企业的业绩和利润也将有望实现高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