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公立中医院改革要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落实中医药扶持政策,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投入补偿机制、体现中医技术劳务价值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有利于中医药人员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收入分配机制和有利于中医药人才成长的用人机制等。纳入改革试点范围的公立中医医院要整体推进改革;其它非试点城市要重点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中医药特色和优势,逐步开展单项试点并探索有利于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发挥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为全面改革做好准备。
据介绍,公立中医院改革试点,将重点探索建立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公立中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政策体系,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中实行鼓励使用中医药的政策,完善中医药价格形成机制,鼓励使用医疗机构特色中药制剂。同时,建立公立中医医院分类补偿机制,并逐步推行农村中医药工作县乡村一体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