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今年9月北京市药监局对北京主要媒体的监测,“参花消渴茶”等三种药品在广告宣传过程中存在擅自夸大药品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疗效承诺,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北京市药监局市场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市各药品经营单位应暂停该药品的经营活动。相关企业应在原违法广告发布媒体的相应版面,以不小于违法广告大小版面发布更正启事,更正启事的发布频次不得少于原违法广告的发布频次,以消除影响。
被停售的药品,药监部门将移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