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日,江苏省大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销售假药盐酸贝那普利片(商品名:洛汀新)的情况。大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此为线索,开始进行调查。
经查,假药系从犯罪嫌疑人赵某处购得。2009年5月至6月间,赵某通过互联网购进销售假药洛汀新和倍他乐克分别达1080盒。由于赵某违法行为涉嫌刑事犯罪,按照《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大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在江苏省公安厅和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办下,大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大丰市公安局,几赴北京、山东和广州等地,在山东省肥城市和广州市公安局全力配合下,端掉了1个生产假药的窝点,3个销售假药的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