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省食品安全委员会近一个月以来接到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14起,其中学校食堂5起、宾馆饭店5起、农民自办宴席4起,报告数比去年明显增加(2009年6月至8月接到集体性食物中毒报告4起),涉及合肥、安庆、滁州、蚌埠、芜湖、宣城、黄山、铜陵、宿州和淮北市等10个市。
专家分析,近期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增加的原因主要有三点:夏秋季气温较高,适合细菌等微生物的生长繁殖,是食物中毒高发季节,报告的14起均疑为微生物性食物中毒;发生食物中毒的餐饮单位卫生状况差,从业人员卫生知识不足、卫生意识差,食物原料使用不当和剩余食物储存不当等;餐饮服务监管力度下降,新《食品安全法》对餐饮服务监管主体进行了调整,但基层政府机构改革尚未完成,餐饮服务监管职责也未能及时调整到位,造成对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覆盖频次减少和处罚力度下降。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各地、各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如存在推诿扯皮、查处不到位以及缓报、瞒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等现象,一经查实将通报全省,并逐级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