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网点成“内鬼窝点”?刘家声称一星期内两次收到假币
1月24日,据广州市民刘小姐向某报记者讲述,她的父亲,今年76岁的退休老干部刘老伯,在去年12月27日、今年1月3日前往某国有大银行广州分行三育路支行分别取了3万元,每次的利息是1050元,合计本金6万元、利息2100元。6万元的本金随即被刘老伯转存至其他银行,2100元的利息则成为他的“压枕头钱”,然而,大半月后,外孙生病,他赶去探望并将钱交给女儿刘小姐,刘小姐发现其中的16张很可能是假币。
假币到底从何而来?刘小姐开始询问父亲这些钱的来路,当得到父亲回忆认为“钱是从银行里取出来的”答案后,刘小姐立即带着老父来到取钱的三育路银行网点进行投诉,并且现场鉴定自己持有的16张百元大钞果真是假币,并且银行“收缴”了这笔钱。
1月25日,记者致电联系到该网点支行廖姓行长,对方称该事件已经上报,自己不方便发言,尔后记者致电“有统一出面解释权”的省分行,其一位陈姓科长答复了记者的疑问,表示银行在接到投诉后,派出专人调出了当天的录像,没有发现异常,经过自查也不存在问题。此外,陈多番强调,事发多日,钱款离开银行柜台这么久,不能够排除钱被掉包的可能,而以往也存在这样的案例。
但刘小姐并不这么认为,表示,“凭什么要我们相信银行的一面之词?虽然钱离开柜台有一定时间了,但总可以让我们第一时间看看当时的监控摄像记录吧?为什么一定要等到我们报案、警方立案受理并且出具证明才可能看到录像?”
此外,刘小姐还进一步十分“尖锐”的指出,“不到一星期,我父亲是前后两次取钱,每次取到的3万整打钱没有问题,两笔利息共有2100元,1600元假币最大的来源嫌疑正是这两笔取后就一直压在枕头底下的利息散钱,而根据单据回执显示,两次的取款操办柜员并不是同一个人。如果查实假币出自该银行,那该银行网点往老年人储户所取钱款中掺假钱的“内鬼”很可能不只一个。”换言之,一旦证实,这或将是一起监守自盗的“窝案”!
钱款曾被调包了吗?还是银行验钞机根本没有启动验钞功能?
那钱款是否真有被掉包的可能?刘家认为可能性很小。25日,刘小姐表示,“事情过去了那么多天,情绪已基本平静,前两天我与父亲非常心平气和的进行了一次回忆聊天,父亲表示不存在被掉包的可能,除了第一时间报案,而且有证据可以查证,因为银行到刘家住所的路程很短,一路都有治安监控摄像,调出来查看便知取钱回程有没有打车、购物等,尤其是有没有可能被连续调包的事情发生。”刘小姐还指出,从她父亲取钱回家到她发现假钱的这段时间,经询问发现,父母亲家里并没有任何来访客人,家中也没有请保姆,那些钱一直放在她父亲的枕头下面,没有其他人动过的痕迹,父亲也是亲手将这笔钱交到自己手中的。因此刘小姐怀疑这笔钱唯一可能的来源就是当时取钱的银行。
刘小姐还表示,“两次的利息都有假钱,并且怀疑,由于这些利息的钱不是正打给的,所以员工有可能在储户不知道的情况下,把假钱偷放进去。父亲所取的钱款经过了柜台验钞机,但有可能仅仅是点数,而并没有启动验钞功能。”银行方否认了这种怀疑,表示经自查录像显示银行柜台员工并没有对验钞机做手脚,但银行拒绝了刘家人观看录像的要求。
假币少于1000元不予报案 银行存在监管漏洞及潜规则?
据了解,市民刘小姐是一位教师,在广州市金融职中从业18年,声称自己不少学生在学校毕业后选择从事了银行金融业,从周围同事及学生的交谈了解,银行确有极少数工作人员利用工作机会出假钱的“潜规则”,但对于此类事件银行从不会承认,而且银行方在监管方面也确一些漏洞,银行只有发现或被客户投诉出现10张以上百元假钞的时候才会主动启动报案机制,也就是说如果每次少于1000元的假钞是不会主动报案的。假币投诉一次性少于1000元银行自身不予报案的说法,也得到了业界人士的承认。刘小姐认为,如此规定很容易被那些“内鬼”利用,小额作案,强势否认,按照银行方的有关“霸王式”规章制度,普通百姓又看不到监控录像。
警方调查无进展,建议市民相信银行自查
质疑银行自查可信度的刘家人,提出观看刘老伯取钱时候的银行监控录像,被银行以不合规定而遭拒。刘小姐只好赶紧向梅花园派出所报案,请求警方出面调查。
不过,事情还是令其烦心不已。刘表示,“警方在这件事的处理上,没有效率,报案多日了,还不知道有没有立案调查,打了多次电话去询问,对方接电话大都表示自己不是这事的负责人,不清楚,改天再来问。”
24日,记者拨通了派出所电话,询问该事件,对方果然表示,“我不是负责这事的,你们26日再来电问问吧!”
1月26日,当刘小姐依言致电报案派出所,这一次的结果,多少意料之中又有些意料之外。意料之中的是,刘小姐被对方告知,“调查还无结果”,意料之外的是,距离上次报案已时去多日,警方再次询问刘老伯的银行账号,并向刘关切建言,“我们建议客户相信银行自查”。
刘小姐表示,“很失望。自己就是因为信不过银行的一面之词,才报案要求调查,才有可能看到银行监控录像或查出真相,对方居然建议我相信银行自查,其他的好像任何措施和解释都没有了。”
刘小姐还向记者透露,几天前她的父亲与同一小区的一位邻居老干部喝茶聊天,得知那位70多岁的老干部于2011年也曾在该银行的海珠区的某支行网点怀疑取到过1000元假钞,后来虽然报了警,最终还是因为“证据不足”而不了了之。
“为什么受害的多是老人?”刘小姐感叹道。她表示父亲最近心情一直不好,本来取钱是为了过年的时候用的,没想到过年前会遇到这样的事,现在只是一心希望警方能处理好这件事,希望能早日拿回属于他们的利息,而不是不明不白的一叠假钱。
银行陈姓科长回应:离开银行2小时都不应来找说法,这事有新闻价值吗?
面对记者的询问了解,25日下午,该国有银行省分行营业部办公室的一位陈科长连珠反问记者,“从取钱到说发现钱是假的,时间都过去10多天了,这里面的责任,你觉得该谁负?!”、“为客户服务好,是银行的目标,银行有提供免费的验钞服务,(七旬刘老伯)你说你取到了假钱,当时你为什么不验用它?别说领钱回家都十几天过去了,离开银行2小时都不应回来找银行要说法!”
陈姓科长还向记者表示,“我们银行职员绝对没有职业道德问题,而且到处都有监控摄像头。取钱过去十几天了,再向银行讨说法,有道理吗?不应该成为一个新闻了。你们媒体觉得这事还有新闻价值吗?”
末了,他还反复向记者打出一个自认为很恰当、反复强调的比喻:“好比一个食客,十几天前去了某饭店就餐,现在拉肚子了,还能去找那家饭店问责吗?”
是什么,让简单事情变得扑朔迷离?
截止昨日记者发稿,刘老伯怀疑从银行取到1600元假币的事件过去一个多月,注意,其声称是连续两次取到了假币。至今却扑朔迷离。以致刘家多次感叹,“老百姓讨个说法为何这么难?”
实际上,近几年来也偶有储户投诉从银行取到假币的新闻,而最终的结果多半是不了了之,真正能查明真相的案例少之又少。我们常常歌颂法律的精神,但是为何对这些最贴近民生的事件,老百姓总是处于弱势地位呢?而为何银行给假币的案件,举证又如此之难?简单一个观看监控录像请求,合理的事情为什么就不能合法?
当我们每一次进入银行的时候,在装饰漂亮的大堂柜台前,总能看见“请当面点清钱币,离开柜台恕不负责”的字样,看起来很公道,却是那么的刺眼,说到底,这仅仅是银行为了规避风险而为,而不是站在保障储户利益的角度。
对于少量的钱,储户确实应该也可以在柜台前当面检查点清,但是对于较多数目的钞票,这种做法显然不实际。首先,在数钱的同时也告诉了附近的人你有这么多的钱,尤其是对于单独去取钱的女士而言,更是有被不法分子盯上的危险;其次,比起专业的银行员工,储户数钱更容易出错,而且对于假币的检验明显是银行比储户更有优势。既然如此又为何只把这项工作交给储户完成呢?对整捆钞票的当面点验,是储户可以放弃的权利,还是银行应当履行的义务?
什么是有效视线?验钞机到底有没有开启?验钞机有没有失灵甚至出错的时候?但因为这些问题而引起的假钞纠纷,由于储户没能当场发现,然后“领钱离柜回家了”,而将所有的风险责任以举证不力为由转嫁给储户承担,并且还拒绝在第一时间给储户出示录像资料,显然是不公平的。诉讼不断,但储户举证弱势无疑,举证责任的转移和倒置为何就不能执行?
最后,对于同类的事件,让记者一直难以理解的是,警察的处理效率为何总不能让人满意?很多储户在收到假钱之后自认倒霉,最主要的原因是警方的不作为,要么以假币太少或者其他的无关痛痒的原因而不与立案、立案懒调查,要么把处理的责任推卸到其他部门。“有困难找警察”本应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警察却又总是让我们失望,以至于这些事件不了了之,难道在这一两百块钱里面就没有老百姓的汗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