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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艾滋病毒感染者面临从业、就医多重歧视

来源: 中医养生网  日期:2017-11-26 12:28:0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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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981年首次发现并确认艾滋病至今,已经过去了整整30年。这种被称为“超级癌症”的疾病,已经被证实在及早确诊和坚持治疗后,可以基本控制病情。通过艾滋病日的持续宣传,更多人对艾滋病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然而,对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乃至其家庭的歧视仍在社会上普遍存在。许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因此失去了就医、就业、正常生活的权利。

  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指出:“如果忽视羞辱歧视及其带来的影响,所有关于艾滋病预防与控制的努力都会付之东流。”艾滋病歧视已经成为全球遏制艾滋病流行的最大障碍之一。

  就医歧视由来已久

  【背景】“今天,YY因突发胃穿孔被当地草根骨干送至医院急诊,因病情严重需立即手术。当地草根骨干担心医生手术过程出现职业暴露,电话询问我是否应该告知医生YY是感染者的事情,我建议不要告知,因为一旦告知很可能遭遇拒绝手术,那样就更麻烦了,可以考虑术后再告知。放下电话后,心里一直觉得不是滋味。”

  11月24日,中国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联盟秘书处协调人孟林的一则微博出现在网络上,立即引来争论,许多人批评孟林“不道德”,是对医生健康的忽视。

  面对网民的指责,孟林感到无奈:“问题是拒绝情况比比皆是。”

  据了解,无论在大城市还是小城市,无论是三甲医院还是区县医院,对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就医歧视”十分普遍,即使是一个最普通不过的阑尾炎、痔疮、外伤清创缝合、骨折复位等小手术都常被拒绝。

  孟林所说并非空穴来风。

  甘肃小伙阿鹏有过这样的遭遇。他曾经是一名舞蹈演员,在一次意外中右手骨折,在当地医院做接骨手术时,被检测出HIV呈阳性。“我躺在手术台上,皮都已经割开了,正准备接骨时,医生却因为知道我感染了艾滋病病毒,都吓坏了,他们停下手术,商议如何是好。”

  虽然医生决定为阿鹏做完手术,但由于过于仓促,钢针断了,永远留在了他的手里。阿鹏想把它取出来,但没有医院愿意做这个并不算大的手术,因为他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就医歧视,将造成他们不能得到正确有效的治疗,致使其病情加重,甚至威胁到他们的生命。”国际劳工组织中国和蒙古局局长霍百安担忧地说。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就医歧视”是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

  早在2005年,中国疾控中心有关专家就发现,我国综合医院推诿、拒绝收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现象非常普遍。感染者因其他疾病需要手术时,却无法得到及时救治。主要表现在拒绝收治感染者、拒绝为感染者使用某些仪器设备、不考虑感染者健康状况、强行转诊或隔离感染者等。

  广西一家综合医院,2009年1~3季度术前检测发现艾滋病阳性病例共28例,21例有病例的患者中,15人未实施手术,只有可能威胁生命的6例急症获得了手术治疗。

  有关专家表示,虽然我国的法律法规和医疗服务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就医权有着明确规定,但现实中,医护人员出于对职业暴露的担忧,仍然拒绝为感染者做手术。

  医务人员的压力也来自社会公众的不理解。南京一位志愿帮助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做手术的“阳光医生”表示,其他患者听说她为艾滋病感染者看病,会担心地问:“你的病床都给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睡过了,怎么能保证完全没有病毒?”

  就业歧视密布周遭

  【背景】11月28日上午,三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小吴(化名)、小军(化名)、小海(化名),联名致信国务院法制办,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特殊体检标准》、《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等规章存在“恐艾”歧视,请求进行审查,予以撤销或宣布废止。

  与此同时,天津首位公开身份的艾滋病感染者小马和志愿者一起,正在征集1万张路人的笑脸照,呼吁促进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平等就业。一年前,他因在媒体上公开了姓名、身份和照片,失去了来之不易的工作,至今仍未再就业。

  “我们想告诉您,艾滋病不会通过握手、共餐、共用马桶等日常工作和生活传播……”小马像录音回放一样,不停重复着这句话,得到的却是一些路人的躲避和拒绝。

  在2010年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与玛丽斯特普国际组织开展的一项针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访谈中,直观地显示了他们在工作中受到的种种歧视:

  “单位体检,我不知道其中有HIV,结果阳性。医院通知了领导,领导又通知了同事……领导让我回家休息,一个月后,给我办理了病退。”

  “单位知道后就召集大家开会,担心他们被感染,还给每个人都作了检查……之后就通知我不用来上班了。”

  “我很傻,居然告诉了单位领导我的情况,他一听就说,‘你这种情况应该隔离……你得的是传染病,我得对所有员工负责任’。”

  一项调查发现,曾经或目前在职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高达89.47%的人因感染艾滋病而失去了工作。另一项对企业职工的调查发现,53%的受访职工表示,他们不会选择和感染者一起参加娱乐活动;50.6%的职工表示,他们不会和感染者握手;80.8%的受访职工表示他们不会购买感染者生产的任何商品。

  来自工作单位和同事的歧视,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感到被社会“边缘化”。

  著名学者李楯表示,《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就业促进法》均明确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公平的就业权利。然而,位阶远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却规定,艾滋病“不合格”,许多单位参照这一标准拒绝招录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这明显与政策法律和我国有关立场相悖。”李楯说。

  “如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可以胜任一份工作且不会对他人造成危害,就应该录用。”曾任中国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资源室主任的王若涛教授认为,对于艾滋病人和感染者的歧视来自两方面:制度性歧视和文化性歧视。“制度性歧视可以通过调整法律、政策来解决,文化歧视却很难从人们的大脑中删除。”

  “零歧视”仍任重道远

  【背景】麻贵红个头不高,长发过肩,脸上总挂着灿烂的笑容,是个性格极开朗的人。谁也看不出,她有着17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史。

  2005年,因卖血感染艾滋病的麻贵红,参加了中国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联盟的一次活动,认识了许多“像她这样的人”,有很多感染者的境况比她更加困难。于是,当年的11月,她申请成立了河北“半边天”——永清感染者互助组,在慈善资金的援助下,通过走访、疏导、资助等方式关怀更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帮助他们走出“自我歧视”。

  “消除社会歧视,首先要走出自我歧视。隐藏不但会造成恐惧,而且会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传播。”麻贵红不无焦虑地说。

  每个月,麻贵红要走访至少30户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病人,每次走访后,她的心情总是特别沉重。她告诉记者,一位32岁的女教师被查出感染艾滋病后,丈夫起初还表示要与她白头偕老,可半年后便提出离婚,并很快再婚;另外一个女性艾滋病感染者的孩子,拒绝吃她做的饭,甚至拒绝同桌吃饭。

  “与社会上的歧视比起来,家人的歧视更让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痛苦。”麻贵红叹了口气。

  面对歧视,许多感染者采取躲避、隐忍、与世隔绝,甚至有很多感染者惧怕被曝光,不敢去检测,致使相关机构不能发现病人,并给予及时的治疗和帮助,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导致艾滋病的隐形蔓延,危害公众。

  “歧视问题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中国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吴尊友发现,虽然科学证明,艾滋病不会在日常接触中传播,感染者在正常生活中不会对任何人造成威胁,但仍无法消除人们对艾滋病人的恐惧和歧视。

  有关专家表示,艾滋病患者遭受歧视,很大部分源于它的传播方式。据最新统计,2011年4.8万新发感染者中,81.6%通过性传播,同性间传播占29.4%。在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的中国社会,性是隐蔽的,通过不正常的性关系传播的艾滋病,意味着感染者也是道德上有污点的人,歧视由此而生。

  在多年的宣传中,麻贵红感到,社会对于艾滋病人和感染者的了解依然十分有限。她走在街上或乘坐公共汽车时,常常听到有人聊起艾滋病,冠以“恐怖”、“溃烂”、“面目狰狞”等形容词。每当这时,她会走过去,微笑着提问:“你们见过真正的艾滋病人吗?我就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她设法通过自己的现身说法,让更多人了解艾滋病知识,了解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但她的力量还是太微弱了。

  “其实我们感染者盼望的不是只在艾滋病日热闹几天,而是有一个自食其力的机会,在生病时有人帮助,我们需要一个基本的、平等的做人的尊严。”麻贵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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