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锁定
肾病凶原化妆品
去年10月,身体一直健康的山西王女士突然觉得眼睛和脸部出现浮肿,不久,浮肿蔓延全身。经医院检测,王女士患上了肾病综合征。到北京就医后,检查发现,王女士血液中汞含量达到36纳克/毫升,尿液中汞含量超过54纳克/毫升,都超出正常标准的十几倍,因此确认王女士的肾病综合征是由汞中毒导致的。
汞,俗称水银,是一种液体金属,汞及其化合物可通过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等不同途径侵入人体,过量侵入可诱发汞中毒。进一步分析了王女士的生活习惯后,医生将怀疑的重点锁定在了她使用的美白化妆品上。
质监检测
汞含量超标6万倍
就在王女士被确诊肾病综合征之前的三个月时间里,她在当地一家化妆品商店购买了“韦医生大清药王”和“韦医生古韵”两套美白套装化妆品。事后,王女士将这两套化妆品送检。经山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标称为“古韵强力祛印消斑霜”的产品,汞含量为39453毫克/千克,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化妆品中汞含量不得超过1毫克/千克,这款产品的汞含量超标近4万倍;另外一款标称为“蓉贵妃美白祛斑晚霜”的产品,汞含量为64117毫克/千克,超出国家标准规定的6万多倍。
无独有偶,北京的孙女士在使用美白化妆品后,也出现汞中毒的症状。此前,她在北京一家名叫雅滋曼的美容院购买了美白化妆品。检测发现这种化妆品的汞含量达到66928毫克/千克,超过了国家标准规定的6万多倍。
专家提醒
保留票据以便维权
记者调查采访了解到,使用汞超标的美白化妆品,已成为导致汞中毒的重要原因。医学专家指出,汞中毒除了会对人体的肾脏造成伤害,从而导致肾病综合征等疾病之外,还可能对神经系统造成严重的伤害。如果女性在孕产过程中出现汞中毒,可对胎儿造成无法估量的影响。
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化妆品侵权纠纷案件一旦发生,无论是向消协或者行政部门投诉,还是向法院起诉,都需要由消费者提供材料并举证。消费者如果不注意留存相关票据等证据,一旦遇到纠纷需要维权的时候,就会增加维权的难度。
对此,法律专家建议,一方面简化化妆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和起诉程序,另一方面针对化妆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侵权行为,应该借鉴《食品安全法》中假一赔十的规定,引入惩罚性赔偿条款,从而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记者追访
网店城乡结合部化妆品堪忧
昨日下午,记者走访了京城部分美白化妆品市场,发现网店和城乡结合部,也存在令人担忧的现象。
记者随机采访时看到,不少女性消费者对美白化妆品情有独钟。但大多数女性都表示,挑选化妆品时,不会注意标签上的成分。记者发现,超市里销售的美白化妆品大多是耳熟能详的品牌,且能开具发票。而网店里和城乡结合部的美容用品小店里,美白化妆品五花八门,多达数百种,牌子几乎都没有听说过,它们的质量令人存疑。在名不见经传的化妆品网站,一些国际品牌的化妆品价格低到难以想象。在东南四环一家临近城中村的美容美发小店里,记者看到,一款在超市里卖到70元的国产某品牌乳液,这里只要35元。尽管外包装盒“山寨”得惟妙惟肖,但不难看出破绽,原本在上海的知名厂家被写成了广州某厂家。而里面的包装瓶无论从颜色还是形状上,都与正版真品大相径庭,记者打开一闻,一股刺鼻的香精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