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实施全民食盐加碘措施。10多年的实施过程中,很多区域人群得到补充了碘元素,但是一些沿海的不缺碘地区,仍旧长期被迫食用碘盐。
卢亦愚表示,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尿碘200微克/升为超足量,此时易感人群有发生碘致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危险,当尿碘超过300微克/升时,普通人群有发生甲状腺功能亢进症与自身免疫甲状腺病的危险。
“以我国食盐加碘量35微克/克和人均每天摄入食盐10克计算,我们每天摄入的碘为350微克,大大超过了碘过量的临界值。”卢亦愚忧心忡忡地说。
2009年“两会”期间,卢亦愚就呼吁过因地制宜补碘,“当时卫生部回复称条件尚不成熟。”
对此,卢亦愚建议,在沿海地区先实施起来,群众对身体的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强,应该提供加碘盐和无碘盐的选择,“今年我还要再提这个建议,建议我国尽快修改《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赵林中同样也提出了建议,修改完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将“全国补碘”变为“科学补碘”。
“目前,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再次开展"外环境碘缺乏"状况普查,确定高碘地区、缺碘地区、一般缺碘地区等,对碘营养水平和病情,以及碘缺乏高危地区进行调查评估,为国务院推进实施消除碘缺乏病目标提供依据。”赵林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