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个暴利黑幕不是监管部门主动发现,而是患者费尽周折打听到的。如果药价黑幕总是依赖于患者付出巨大的成本后来揭开,媒体来“鞭打”,相关监管部门似乎就成了摆设。
其次,药品集中招标管理办法不见贯彻。我国全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办法的目的就是为了遏制药品虚高定价,但看看芦笋片的流通程序吧———表面上是按照药品集中招标办法采购,实际是制药企业批发给其他医药公司,这些医药公司再通过和医院关系密切的医药代表销售到医院。芦笋片完全是在腐败链条上流通,相关部门究竟是如何监管的?
再者,芦笋片的出厂价为15.5元,而湖南省2010年度集中采购药品投标报价指导价格是136元,这一指导价的依据是什么?究竟有没有进行过成本调查?
更为可怕的是,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透露,药品投标报价指导价定得过高是个不成文的行规行约,所有的品种都是这样的。毫无疑问,指导价不合理就给医药流通环节层层加价留下空间。
暴利问题在加重民生负担的同时,监管失灵同样要损伤相关部门公信力。遏制医药暴利,不但是保民生,也是重塑公信力。在反思药品集中招标管理办法、药品投标报价指导价等制度的漏洞和执行偏差时,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更要利用这起暴利事件修正完善新医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