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疫苗两周后耳聋女孩饱受病痛折磨
今年24岁的安庆市怀宁县女孩陈素珍,2009年大学毕业后来到杭州虹桥医院从事企划文案工作。当年杭州迎来了新一轮的“甲流”风潮,2009年11月9日,在杭州市上城区疾控中心的组织下,陈素珍和医院的同事免费注射了甲流疫苗。陈素珍说,医院的工作人员除了生病的患者和孕妇,都注射了浙江天元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甲流疫苗。
打完疫苗两周后,陈素珍的口腔起了很多的水泡,陈素珍以为上火了,没太在意。同年11月25日,她又出现了耳鸣的现象,随后陈素珍在杭州虹桥医院检查,确诊为左耳突发性耳聋。不相信这样的结果,次日上午,陈素珍来到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耳鼻喉科检查,诊断结果完全一样。
陈素珍一开始选择在自己所在的虹桥医院接受输液治疗,然而输液三天后,病情没有一点好转。随后在上海亲戚的建议和帮助下,陈素珍被转到复旦大学附属上海五官科医院治疗。在上海五官科医院浦东分院治疗的二十多天里,陈素珍天天做高压氧、打点滴,然而左耳听力始终没有恢复,耳鸣也没有得到好转。由于所用的药物具有一定的副作用,陈素珍出现了很多的副反应,记忆力明显减退,身体酸痛伴有浮肿,脸上也出现大面积的红点。最后医生告诉陈素珍,副反应严重、没有办法再用药了,建议离院回家静养。
陈素珍说,现在她的左耳里就像开了辆拖拉机,听力顶多只有正常人的一半,而记忆力也明显衰退,时常忘事。由于生病住院治疗,陈素珍原来在杭州很满意的工作也丢了。
疾控中心称不确定耳聋与种疫苗有关
在上海治疗期间,陈素珍发现有几个病友也是打了甲流疫苗后出现了耳聋的症状,且发病时间基本都是接种疫苗两周后。之前身体健康,从未有过这类病史和家族病史的陈素珍怀疑其病因可能与疫苗有关。从上海出院后,陈素珍多次找到杭州市上城区疾控中心讨说法。
2011年4月15日,杭州市上城区疾控中心向陈素珍出具了一份“关于陈素珍接种甲流疫苗后出现突发性耳聋的诊断”的专家鉴定书。上面写道:经过上城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的讨论,认为接种甲流疫苗属于灭活裂解疫苗,不存在病毒活性,同时药物性耳聋一般为双侧高频听力下降,与该患者临床不符。这份专家鉴定书最后表示,据此得出结论,陈素珍接种甲流疫苗引起的突发性耳聋证据不足,可以排除由疫苗成分引起的药物性耳聋,该患者突发性耳聋是否与甲流疫苗接种有关不能确定。
女孩状告疾控中心和厂家
经过一年的资料收集与查证后,2011年4月初,陈素珍一纸诉状将甲流疫苗生产厂家“浙江天元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和采购甲流疫苗的“杭州市上城区疾控中心”告上了杭州上城区法庭,索赔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住院费等共计人民币45万余元。
在诉状中陈素珍说,她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上查询发现,浙江天元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取得批准生产甲流疫苗和《新药证书》的时间是2009年9月25日,但她接种的甲流疫苗系该公司于2009年9月10日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杭州市上城区疾控中心组织她接种的甲流疫苗系假药。
另外,甲流疫苗的禁忌之一是对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而硫酸庆大霉素的毒副作用之一可进展至耳聋。上城区疾控中心理应详细询问接种者药物过敏史,对于过敏史不明者,理应进行药物过敏试验。但其为她甲流疫苗接种中,未做任何详细询问及药物过敏试验。
陈素珍说,她打这场官司为自己也是为所有和我有着同样遭遇的疫苗受害者讨个说法。据了解,该案原定于2011年9月21日14:45在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由于审判长生病住院,将在国庆节之后择日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