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病即人体在一定条件下,对外界损害因素作用的反应,这种反应通过人体内在的变化而反映出来。因此,导致伤病发生、发展的因素,它必须作用于人体,通过人体的反应,才有可能构成伤病。同时人体对于各种外界损害因素的反应,固然有它共同的规律,但由于人们所处环境、生理特点与病理因素的不同,这是产生了人体对外界损害因素反应的各种特殊性。
伤科疾病,根据发生的原因,可分为外在因素与内在因素方面。
一、外在因素
是指从外界作用于人体的伤病因素。如外力作用与邪毒感染。
1、外力作用 由于跌扑、坠堕、撞击、闪挫、扭捩、压扎、负重、刀刃、劳损等所引起的伤病,都与外力作用有关。根据外力性质的不同,可分为直接暴力、间接暴力、肌肉收缩和持续劳损等四种。直接暴力所致的损伤常发生于外力接触的部位,如挫伤、创伤等;间接暴力所致的损伤发生在远离外力接触的部位,如传达暴力、挫伤暴力引起的骨折脱位等;肌肉紧张收缩亦可造成损伤,如跌扑时股四头肌强烈收缩可引起髌骨骨折;此外,持续劳损作用还可引起腰椎峡部、跖骨等疲劳骨折或慢性筋肉劳损等。
2、外感六淫与邪毒感染 外感六淫诸邪或邪毒感染,均可导致筋肉、关节发生疾患。由于创伤、细菌感染、损伤积瘀、经脉受阻,亦可化热成毒,形成化脓性疾病。各种损伤可因风寒湿邪乘虚侵袭,气机不得宣通而出现反复发作性疼痛,或出现筋肉挛缩、松弛无力,致关节活动不利,肢体官能障碍等。
二、内在因素
是指从内部影响于人体的伤病因素。内在因素与伤科疾病的发生有密切关系。年龄、体质、局部解剖结构、病理因素等的不同,可影响到疾病有不同特点。如骨关节疾患可因轻微外力而引起病理性骨折、脱位,内分泌代谢障碍可使骨折愈合迟缓,某些骨肿瘤可能与遗传因素有关等。
伤科疾病的发生,外在因素是主要的,不同的外在因素,可以引起不同的伤病。在不同的情况下,伤病的特点、种类、性质与程度也有所不同。例如,外力的大小、方式、时间、速度,物体的体积、重量、形状、哽度等,均可造成不同程度的损伤;如跌倒时臀部着地,外力作用虽同,但老年人易引起股骨颈骨折,青少年则较少发生;传导外力作用于某一骨骼时,通常是在骨骼的疏松组织与致密组织交界处或在活动与固定部位的交界处发生骨折。因此,必须正确理解内因与外因这一辩证关系,才能认识伤病的发生和发展规律,更好地掌握辩证施治和有效地预防损伤性疾病的发生。
为了正确地认识伤科疾病,为治疗提供依据,运用望、闻、问、切四诊,结核实验室、放射科、病理科等检查,将收集的病史、症状、体征和有关检查资料作为依据,按辨证规律,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属何病症,即谓辨证诊断。 一、问诊 伤科问诊,除按诊断学一般的原则和注意事项外,须重点询问下列几个方面。 (一)一般情况 1、性别、年龄 有些伤科疾病的发生与性别有关,如先天性髋关节脱位多见于女性儿童。年龄与伤科疾病的诊治关系尤为密切,如增生性关节炎多发生于40岁以后,肱骨髁上骨折多见于儿童,股骨颈骨折多见于老年人... [阅读]
损伤是人们最常见的疾患之一、损伤是因外来暴力作用于人体,而使之受伤的总称。它是由外界刺激突然作用于人体,引起组织器官在解剖或生理上的紊乱,且伴有局部及全身性反应。轻者妨碍日常工作与生活,重者威胁生命。所以,对各种损伤疾病的防治,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损伤的含意相当广泛。根据历代文献的记载,祖国医学对于损伤性疾病早有认识,并且有了合理的分类方法。如唐代《外台秘要》称“此病(损伤)有两种,一者外损,一者内伤。”这则论述十分明确,后世大多遵循此法,将损伤分为内伤与外伤两大类。 ... [阅读]
人体是由脏腑、经络、皮肉、筋骨、气血、精与津液等共同组成的一个统一的整体,其正常生命活动有赖于气血、筋骨、脏腑、经络等各部分之间的官能正常。若机体受到外在因素的作用或内在因素的影响而遭受损伤后,气血、筋骨、脏腑、经络之间的官能失调,一系列症状便随之产生。正如《在体类要》所说:“肢体损于外,则气血伤于内,营卫有所不贯,脏腑由之不和。”这就说明了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 所以,在整个诊治过程中,应从机体的整体观念出发,对气血、筋骨、经络、脏腑之间的生理、病理... [阅读]
中医伤科学是祖国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防治皮肉、筋骨、气血、经络、脏腑损伤疾患的一门科学。历史上称为疡医、金镞、正体、正骨科等。在祖国医学中,中医伤科学历史悠久,积累了丰富的、比较完整的理论和经验,并逐渐形成了一门独立的科学。 科学的发生和发展从开始起便是由生产所决定的。中医伤科学的起源与形成,也与劳动人民长期的劳动生活、生产实践紧密相关。距今100多万年前,我们的祖先为了生存。便依靠着集体的智慧和力量,用原始的劳动工具,有限的劳动经验,简单的劳动互助。来对付自然界的各种灾难,抗击猛兽的频...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