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该计划是对职工因一般疾病门诊治疗、重病大病住院治疗或意外伤害治疗等提供的多角度、全方位的医疗互助,将覆盖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工单位的在职职工。对于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其职工可以通过参加集体参保享受该计划,这意味着北京内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私企、外企等单位的职工也可参保。
北京市总工会表示,保障对象须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且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持有京卡•互助服务卡的在职职工,同时,其所在单位应向市总工会上缴工会经费;另一类为集体交费参保人员,该类人员的具体参保办法为:由单位统一组织集体参保,每人每年交互助费60元。初次参加本计划的须一次性交会员费10元,同时,同一单位参保职工不得少于在职职工总数的70%,低于30人的单位要求100%参加。
根据该计划,门诊治疗、住院治疗的自付费用享受医疗补助。从起付线至封顶线部分,给予报销20%;封顶线以上部分,按40%至80%给予报销。其中门诊医疗起付线1800元,住院医疗起付线1300元,二次以上住院为6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