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二审时最大的争议仍是哪类场所属于禁烟范围。二审稿沿袭了一审稿中“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的规定,但同时新增例外情形,即宾馆、旅店等提供住宿的场所,具备独立排风系统的客房允许吸烟;并且,机场隔离候机区也可设置具有独立排风系统的吸烟室。
不过记者了解到,最终的表决稿里,并没有支持二审稿关于“宾馆客房、机场等特殊场所具备独立排风条件时,允许设立吸烟区”的表述,依然维持“带顶带盖”的室内区域全面禁烟的宗旨,以杜绝二手烟、三手烟的危害。对于机场等现存吸烟室的场所,政府将为其创造一个缓冲期,希望这些场所在京版控烟条例正式实施前做好改造工作,该取消时还是要取消。
此外,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表决稿将不再对“地铁车厢禁止饮食”做出规定;同时,也不再对“人物同检”做硬性规定。
其他议题方面,本次常委会将审议通过《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本周四上午9点,对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并进行网络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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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全面禁烟的拉锯战
今年4月,北京市法制办就京版控烟条例草案首次向社会征求民意。草案规定,室内公共场所不再设立吸烟区和非吸烟区,一律禁止吸烟。该法条被解释为凡是“带顶带盖”的建筑物内部均不许吸烟。
7月底,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首次对京版控烟条例草案进行一审。当时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上述条款提出不同意见,建议禁烟不应“一刀切”。
在综合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建议基础上,京版控烟条例二审稿沿袭了一审稿中“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的规定,但新增例外情形,即在保证他人健康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对宾馆客房、机场等具备独立排风条件的特殊场所,允许设立吸烟区。
对此,不少控烟人士认为设置例外条款是一种“退步”,宾馆有大量服务员会接触到二手烟,他们的权益将得不到保护。北京作为首善之区,对全国的立法有示范效应,应真正做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在即将获得通过的表决稿中,市人大再次强化了室内全面禁烟的宗旨。“宾馆客房、机场等场所允许设立吸烟区”的规定拟被删除。
此外,京版控烟条例一审后,有人建议将室内禁烟范围中的“工作场所”修改为“共用工作场所”。这一修改意味着,拥有专属单间办公室的人群,可以在其单间内吸烟,因此被解读为给领导干部提供“特殊优待”。
但对于这个建议,市人大并未在二审时采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小娟曾表示,非共用的公共场所,很难说没有其他人员进入,对他人还是会有影响,而且领导干部更应该带头禁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