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
缺
深圳每千人床位数最低
医疗资源总体不足
省医改办主任、省卫计委副主任黄飞指出,当前我省医疗服务资源总体不足,服务需求与资源短缺的矛盾没有根本缓解。这几年来,全省医疗机构总诊疗、出院量、人均就诊次数、每千人口入院人次持续增加,居民医疗需求不断增长。据统计,2014年全省总诊疗人次7.8亿次,比2009年增加40.6%;出院人数达1392.4万人次,比2009年增加50.1%。其中,12.6%的总诊疗人次、22.7%的出院人次由三甲医院完成。
尽管全省医疗卫生资源总量较大,但人均占有量低,2013年全省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执业医师数分别为3.55张、1.98人,分别位居全国第30位、第18位。2014年全省每千人口床位3.71张,其中位于珠三角地区的深圳属全省最低,仅2.06张。
涨
门诊病人次均花200.4元
医疗费用持续增长
2005年到2014年,全省医院医疗费用持续增长,但基层医疗机构费用涨幅趋缓。
2014年,全省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疗费用为200.4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分别为63.2元和49.2元。2014年全省医院住院病人次均医疗费用为9312.8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分别为3259.9元和1954元。三甲医院的费用明显高于平均水平。2014年,全省三甲综合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为256.4元,次均住院费用为13881元。
降
去年医疗纠纷同比降两成
医患关系进一步好转
据了解,去年,我省有25家县级医院纳入国家第一批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建设名单。2013年、2014年中央和省级共配套资金6909万元,全省实际救助人数4.2万人次。
去年也是我省的“矛盾化解年”,医患关系进一步好转。据统计,去年全省共发生医疗纠纷1.68万件,相比2013年的2.1万件下降了20%,下降幅度大于全国18%的平均水平。黄飞指出,今年广东将推广中山创建“无医闹”城市经验,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异
基层医院近半床位空置
热度“冰火两重天”
据统计,去年全省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2.0人次,远高于全国平均的7.3人次,也高于北京、江苏地区。其中,三甲综合医院的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高达12.4人次。
与此同时,我省医疗发展不平衡现象突出。城市大医院始终处于紧张状态、人满为患,但县域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利用率不高。据统计,2014年全省病床使用率80%,三级医院均超负荷运转,病床使用率达97.6%,而乡镇卫生院仅53.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4.3%,近一半的床位基本空置。
黄飞指出,2015年,我省将把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与推动县镇村医疗一体化、建立医联体、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结合起来,2017年初步解决城市大医院人满为患的问题。
■改革
今年重点?
提升粤东西北医疗服务
在会上,省卫计委首次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医疗服务工作的主要思路是确立“构建(广深)双子星、优化珠三角、提升东西北”的发展战略。
目前,粤东西北基层仍然存在医疗服务能力弱、人才缺乏等问题。据统计,全省74.6%的三甲医院集中在珠三角地区。2013年粤东西北地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1.68人,床位数3.21张,万元以上医疗设备1.92台,均明显低于珠三角地区。所以,“提升东西北”是今年医改的关键和重点,目标是尽快提高粤东西北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力争市域医疗能力向珠三角地区看齐,一般性疑难重症就近解决;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尽快实现90%病人不出县。
公立医院?
改革试点增加2—3个
去年,我省完成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在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的举措下,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和住院药费占比较上年有所下降,而乡镇卫生院门诊和住院药占比较上年略有上升。
在遏制”以药养医“方面,据统计,全省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38.7%,较上年的39.7%略有下降。公立医院药占比超过40%的地市有广州、珠海、江门、肇庆、河源、潮州。民营医院药占比逐年下降,2014年为27.4%,低于公立医院10个百分点。
黄飞强调,公立医院改革是今年的工作重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将结合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加快建立符合医疗行业实际的薪酬制度,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总额占医院之支出的比重,目前,我省正在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政策调整相关的调研。今年我省还将进一步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的改革试点,将在深圳、珠海、东莞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增加中山等2到3个城市。
民营医院?
支持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去年,我省民营机构进一步发展。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有民营医院489家,6年来增加了204.6%,全省民营医疗机构服务量占比18.8%,相比2013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但目前,社会资本发展不充分,多元化办医格局尚未形成。
黄飞指出,广东今年将加快推进社会办医,原则上公立医疗资源超过75%的地区,除县级医院、专科医院和新城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扩建公立医院。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金投向资源稀缺领域,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医院、护理院、临床关怀机构等接续性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高端医疗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