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疾病预防控制(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落实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全面履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公共职责,提高科学规范管理水平与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做好全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促进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一、深入探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发展模式和全额预算管理工作,规范技术服务。进一步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指导和技术支持,组织制定相关规范、标准。推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发布进程。进一步强化和规范转移支付项目执行力度,以转移支付项目带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落实。
完成三分之一以上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促进疾病预防控制服务实现均等化。加强各级实验室能力建设,继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重点提高民族边远和基层地区人员的工作能力。
组织开展全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质量检查。进一步提高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信息报告质量,完成系统升级与改造工作;优化结核病、艾滋病等疾病专报系统;加速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和地方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落实“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信息系统”建设;建立慢病信息管理系统。
二、积极做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5周年系列宣传活动,配合做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充分发挥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各专家咨询委员会在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以总结国家卫生城市传染病防治先进经验和做法为契入点,倡导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传染病防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组织做好三峡库区人群健康监测和卫生保障工作总结及表彰,部署后三峡阶段人群健康监测工作。调整和完善现有重点疾病国家级监测点的规模和布局,建立工作机制。组织起草流感、霍乱、布病、狂犬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白皮书,进一步完善全国手足口病、布病防治工作的规划和管理;支持国家流感中心能力建设;开展对全国流感监测工作质量的评估。
三、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各项措施。会同发展改革、教育、财政和药监等部门联合开展督导检查,促进地方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进程。
在做好儿童乙肝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的基础上,在西部省份对15岁以下少年儿童开展乙肝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实行分类指导,保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较高的接种率,做好疫苗针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继续开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预防接种知识,规范接种行为,提供更好的预防接种服务。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诊断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进一步推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进程,强化边远、贫困和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免疫规划管理工作。协助教育部门深化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对漏种儿童及时进行补种。
四、继续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推动加大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干预措施的覆盖面,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重点开展对疫情严重地区、边远地区和农村地区等重点地区和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防治工作。加强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的督导和评估,启动新一轮综合防治示范区,提高抗病毒治疗等工作的可及性和规范化程度,积极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治工作。召开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总结经验,交流和推广最佳实践,表彰先进。
五、全面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推进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的实施,规范结核病防治措施,抓住发现和治疗环节,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维持DOTS覆盖率在100%,完成新涂阳肺结核患者发现率、治愈率分别达到70%和85%以上的目标。做好2010年第五次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的筹备工作。逐步推进结核病菌培养和药敏实验工作的开展。总结耐药结核病、流动人口、TB/HIV双重感染三个领域的试点情况,改进工作方案。加大国际项目管理和协调力度,改进运行机制,促进项目成果的可持续发展。
开展麻风病防治“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积极培训基层和综合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提升诊断水平。按照规划完成麻风院村建设项目,确保麻风院村保障措施落实。相关部委相互配合,落实救助措施,宣传麻风防治政策和知识,消除歧视和偏见。
六、继续贯彻落实血吸虫病、疟疾、包虫病等重大传染病免费救治政策,加强《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工作的通知》的执行力度,全面落实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制定《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项目规划纲要(2009-2015年)》;继续探索省部联动防治血吸虫病的工作模式;认真做好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血吸虫病、包虫病、疟疾防治项目和其他寄生虫病防治工作。
七、全面落实《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研究、制定《规划》终期考核评估方案,逐步开展以县为单位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考核评估;编制重点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建立和完善重点地方病防治监测体系,组织开展有关地方病防治政策措施调查研究;加强地方病防治健康宣传教育;做好地方病防治人员培训。
八、继续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立一批示范社区、示范餐厅/食堂和示范单位。进一步推动各省(区、市)慢病信息管理工作,在慢病管理工具使用覆盖面广的省(区、市)探索建立慢病信息管理平台。开展省级疾病预防控制系统慢病防控技能师资培训。开展部分县慢病防控考核工作。继续做好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肿瘤的综合防控工作。继续做好营养工作,开展营养监测,推进面粉强化微量营养素工作。
九、推进精神卫生立法进程,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精神卫生防治机构专项建设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工作;启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各地建立心理援助热线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开展卫生行政管理人员精神卫生政策培训和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工作。
继续开展伤害信息监测和伤害控制干预试点工作;促进在健康城市(镇)建设中纳入伤害预防控制指标,推动基层伤害控制工作。
十、探索社区口腔卫生工作模式,在中西部22个省(区、市)开展“中西部地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加强中西部地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防治。
结合全国“爱牙日”深入广泛开展口腔健康教育,研究建立开展口腔健康教育的长效机制。
十一、以爱国卫生月为抓手,以“清洁城乡、保护健康”为主题,组织各地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修订《国家卫生城市(区)标准》,组织专家对申报城市、区进行评审;对2005年命名的国家卫生城市、区进行复审;对其他国家卫生城市、区进行抽查。充实评审专家库,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评审工作。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开展20周年,总结交流经验。编印建设健康城市教材,制订健康城市标准体系和评估体系。开展建设健康市场试点工作。加快病媒生物防制法制化进程,研究制定有关标准,编印工作指南。
十二、开展农村改水改厕规划进程评估,制定“十二五”规划目标和2010-2020年行动计划,确定分省逐年规划任务。实施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制定农村改水改厕管理办法,开展综合管理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技术培训,在重点地区指导开展评价工作,实施有针对性的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参与编制农村饮水安全2010-2013年规划。修订国家卫生镇(县城)标准,制订考核评审工作规范,推广健康镇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清洁工程的宣传动员,开展农村改厕投筹资机制和持续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