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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保费用有限额 医保病人竟成“二等公民”

来源: 中医养生网  日期:2017-11-26 12:49:2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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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保患者:“一床难求”和限时出院

  济南退休工人丁先生的老伴日前不慎扭伤腰椎。送到医院,该三级甲等医院告诉丁先生,没有床位,而且这儿治疗这种病不是最佳医院。丁先生托熟人打听了才知道,原来该院骨科这个月的医保定额已经用完,所以不再收治医保病人。丁先生有走了几个三甲医院,答复居然惊人的相似,不是没有床位,就是我们医院不善于处理这种病。丁先生明白了,其实原因都一样,估计和医保定额有关系。于是,丁先生的熟人给他支招—— 自费住院。这招还真管用,三个医院一听丁先生说老伴自费住院,一下子都恰巧有了床位。

  “过去医保病人住院挺受欢迎,现在简直成了二等公民。”一位患糖尿病的老人说,他住院5天了,医院一直催他办理出院手续,说可以回家休养,“但一位护士私下告诉我,现在医院的医保费用有限额,我不能再花了。”

  今年3月9日,昆明的侯老太太因患白血病到人民东路某医院住院治疗,可不久之后,医生便通知她出院,理由是按照医保中心规定,每次住院时间不能超过12天,产生的费用不能超过13000元,这一次住院,侯老太太花了12400元。3月31日,侯老太太又转到昆医附一院接受治疗,4月1日,医院给家属下发病危通知书。经过几天的治疗,侯老太太的病情刚有所好转,没料4月12日,医院又以相似的理由要求她出院。5月13日,再次到医院住院14天后的侯老太太又被“赶”出了医院。三次入院,侯老太太少则花费9000多元,多则花费15000多元,扣除医保保险金,自付费用并不多,但是侯老太太的子女感觉很麻烦。

  这些并不是偶然现象,在济南、昆明、广州、安庆等城市,医保病人“一床难求”成了大医院的普遍现象,背后若隐若现的“潜规则”就是医院对病人的“选择性收治”。另外,医保患者限时出院也成了常有的事儿。

  医生:医保患者收治和收入挂钩

  由于支付能力稳定,医保病人一直是医疗机构眼中的香饽饽,然而现在,在多个城市医保病人却成为医生不愿收治的“二等公民”。

  山东省级医院一心外科主任告诉记者,现在很多医院都不愿意收治医保患者,并不是因为医疗条件和医疗水平问题,而是因为医保办给定的考核指标细化,直接从医院到科室,规定医院每月的医保病人手术总数,医院再按比例分解到各科室。如果一个月科室收治医保病人超出定额,那么超出费用就要由科室垫付。科室哪里来的钱,就只能从医护人员的奖金里扣除。不同的医院扣除水平不同,该院只是扣除医护人员当月奖金的50%,下个月另算。但是以前医保搞得比较活的医院,现在各科室被扣的也很彻底,不仅扣奖金,还要扣工资,如果当月工资奖金不够扣还要累计到下个月。有的科室一个月干下来,因为医保病人超额严重,很多护士一分钱也拿不到,下个月还要继续扣钱。这样,如果多收治一个医保患者,影响个人的收入,也影响整个科室收入。如果医保病人是熟人,也只能说服他们自费住院。如此一来,医保病人当月住不上院或做不上手术也就“很正常了”。难怪一位老专家感慨:治病救人,我们有心无力呀!

  记者在某行业内医院一科室医生办公室发现一份《关于加强医保费用控制的指导意见》,上面详细注明了这个科室医保职工患者的费用限额和药品比例,并强调:“对科室每月实际完成医保费用和药品比例进行考核,超出部分一律扣科室直接收入。”

  说起医保患者限时住院,一三甲医院护理人员告诉记者,医保办对单病种费用也有定额,对住院时间也有相关规定,一旦超出也要科室自己补上。所以,很多病人只能在相应时间内让她出院,就算是不好,也要转院,这样至少对于医护人员和患者来说是最合适的选择。

  政策:医保费用支付办法有变化

  到底是什么政策,影响到医保患者和医护人员?以济南为例,今年4月起,济南市医保办出台政策,对济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患者实施新医保费用支付办法,由原来的人均次费用考核,变成了总费用定额和人次定额“双定额”考核。超支部分,医保统筹基金不再支付。“举个例子,医保办每个月拨给一个医院10万元,医保病人花完后,多余的钱就得医院拿钱垫付,医保办不管了。”医保办工作人员给记者解释。当记者给医保办反应遇到的情况时,该工作人员解释说,各科室不收治医保患者并不是医保办的初衷,医保办出这种政策只是为了杜绝医保骗保现象的出现。医保定额后,压力转嫁给了医院,一些医院将定额分解到各科室甚至各个大夫身上,按月考核,借以限制医保费用,所以才出现最近一些医保患者不受欢迎的情况。

  短评:

  好心未必能办好事

  事实上,这种通过人为设置医保费用总额来控制支出,无异于缘木求鱼。不可否认,某些医疗机构的确存在过度医疗,医保部门从加强管理的角度出招遏制,是非常必要的。但是,现实却是旧疾未去,新病又来—— 本为限制过度医疗、防止骗保,反而成为患者就医的绊脚石。此举不仅让院方焦头烂额,更伤害到了医保参保人的切身利益。

  有专家建议,解决医院拒收医保病人的最直接方法,就是规范定点医院的进入和退出制度。一旦出现拒收,应给予从警告直至撤销定点医院资格的处罚。这个办法显然不是最终的解决办法。医保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确保医保用在真正需要的地方,是医保部门的职责所在。好心未必能办好事。低水平、广覆盖本来就是我国医保的特点,如果广覆盖又要高水平,不加大投入,只依靠政策调整,今天出现弊端,明天再调整还会出现其他弊端,这样很难找到出路。

  现在,我们担心的是,如果遇上急诊医保病人,医院该作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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