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院长郭聚生介绍说,王妞当时来医院时,存在的临床表现和试验检查结果都符合结核病诊断标准,不料后期在医院治疗后开始出现晕厥现象,鉴于医 院抢救能力有限,允许其转入其它医院治疗。转院后家属在漯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又做了检查,却是两种诊断结果,一个是社区型肺炎,另一个是结核病。但在治疗上 第一人民医院按照社区型肺炎抗感染进行治疗的。
郭聚生说:“王妞转氨酶过高则是因为所有的结核药都属于化疗药物,对肝功能有一定的影响,由于王妞的个体差异性,出现晕厥,但从现在来看医院存 在一定的误诊现象,但是当时情况下谁也无法判断,医院对误诊不躲避责任,误诊在临床上是避免不了的。误诊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别说我们级别的医院,就包括省 级的大医院,出现误诊也是避免不了的,事后医院也与家属进行积极协商解决了。目前,医院已经和患者家属达成了协议,医院愿意赔偿其家属4万余元。”
对于院方的解释,王妞家属认为,医院在明知病情无法判断的情况下开具诊断证明,本身就是对患者的不负责任,由于医院诊断失误,将孩子肺炎当做肺 结核来治疗,使孩子病情耽误,导致肝功能受到影响,医院应该承担全部责任,但医院却拖了几个月不予解决。“我们来医院讨说法并不是想要多少赔偿,而是想要 对不负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对此,漯河市卫生局医政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性工作人员称,误诊是医院的水平问题,由医院和患者家属进行协商解决,与卫生局没有关系。
据了解,漯河市第七人民医院在当地是一所专门治疗肺结核的传染病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