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接种中小学生等人群
由于甲型H1N1流感疫苗生产和供应问题,湖南省的疫苗数量十分有限,社会各界对疫苗的优先接种对象十分关注。各地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规定,明确界定优先接种的重点人群类别,严禁优先给重点人群以外的人员接种疫苗。
各地要重点做好中小学校学生和教职工,以及托幼机构教职工的接种工作,合理制定接种方案,逐步提高中小学校学生、教职工和托幼机构教职工在接种人群中的比例。要注意掌握好接种政策,在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关键岗位重点人群接种时,应将该人群中的农民工等非“正式”职工一并安排接种。同时,要妥善做好慢性病患者的接种工作,对适宜接种的对象要安排接种疫苗。
接种现场要配备急救药品
湖南省卫生厅要求,接种前,工作人员必须告知受种者或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详细询问受种者的疾病史、接种史,特别是过敏史,对患有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的慢性病患者接种时更要小心谨慎,严格掌握接种禁忌证。接种时,要由有资质的接种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范进行接种;接种后要在接种单位对受种者留观30分钟。
要加强对接种不良反应的观察与监测,对一般反应、心因性反应、接种后偶合发病,要及时进行处置。各接种现场要配备肾上腺素、地塞米松等急救药品和其他抢救设施;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至少要安排一辆救护车,配备经验丰富的急救医生待命,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严重不良反应。一旦发现严重不良反应,各地要在第一时间组织专家调查处理,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报告。
为防止不同疫苗接种反应的交叉影响,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与其他疫苗接种之间至少要间隔15天。12月1日启动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补种工作后,对需接种疫苗的儿童,要详细询问疫苗接种史,严格执行时间间隔规定。
严禁向受种者收费或搭车推销
实施甲型H1N1流感疫苗免费接种工作,是一项惠及亿万群众及家庭的民生工程,是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具体体现。湖南省卫生厅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免费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受种者收取费用。严禁以防控甲型H1N1流感为由,推销其他II类疫苗或服务;严禁搭车收费;严禁将季节性流感疫苗谎称为甲型H1N1流感疫苗欺诈、欺骗群众。
湖南省卫生厅已向社会公布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监督电话(0731-84822043),各地也要公布监督电话。对群众举报和媒体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对违反免费接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