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已通过申请的居民请注意,12月31日前,计划生育奖励金将发放到奖励对象个人账户,明年1月可领取。
无子女居民
奖励年平均工资100%
根据这份实施细则,三水区1994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或2002年12月31日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城镇居民,未享受计生奖励的,统一按照以下办法和标准进行奖励:终身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按三水区2001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额(12467元)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无子女的按三水区2001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100%给予一次性补助。这意味着,前者将一次性收到3740元的奖励,而后者一次性奖励12467元。
同时,2003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或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城镇居民,未享受计生奖励的,按照以下办法和标准进行奖励:终身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按符合奖励条件时上年三水区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无子女的,按符合条件时上年三水区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100%给予一次性补助。由于年平均工资每年都在增长,因此2003年后退休居民的奖励金额都比3740元要多。
对2009年1月1日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职工或城镇居民,按照新修订《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待省人民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后再贯彻执行。
目前,为了统一发放,镇负担的计划生育奖励金由区财政统一划扣到计划生育专户,委托代发单位三水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