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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至少奖3740元

来源: 中医养生网  日期:2017-11-26 13:13:3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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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发布的三水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实施细则中看到,根据退休年限的不同,未享受过计生奖励的城镇居民将有不同的奖励金额,最低标准都能一次性收到3740元奖励。

  另外,已通过申请的居民请注意,12月31日前,计划生育奖励金将发放到奖励对象个人账户,明年1月可领取。

  无子女居民

  奖励年平均工资100%

  根据这份实施细则,三水区1994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或2002年12月31日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城镇居民,未享受计生奖励的,统一按照以下办法和标准进行奖励:终身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按三水区2001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额(12467元)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无子女的按三水区2001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100%给予一次性补助。这意味着,前者将一次性收到3740元的奖励,而后者一次性奖励12467元。

  同时,2003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或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城镇居民,未享受计生奖励的,按照以下办法和标准进行奖励:终身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按符合奖励条件时上年三水区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无子女的,按符合条件时上年三水区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100%给予一次性补助。由于年平均工资每年都在增长,因此2003年后退休居民的奖励金额都比3740元要多。

  对2009年1月1日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职工或城镇居民,按照新修订《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待省人民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后再贯彻执行。

  目前,为了统一发放,镇负担的计划生育奖励金由区财政统一划扣到计划生育专户,委托代发单位三水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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