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据了解,自2008年10月,我省其他地市启动该保险以来到2009年底,全省(除石家庄外)已有33万名老年人参保,884名老年人得到了保险理赔,赔款金额达165万元。
据介绍,“助老健康御险”和社保并不冲突,是一种针对老年人的意外保障。在投保人发生意外伤害后,可以得到相应经济补偿。“助老健康御险”活动的参保对象为年龄55周岁至80周岁的老年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份保险一年交费10元,每人每年最多可购买3份,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障责任及金额:被保险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生意外伤害后(包括乘车、出游 、走路、电击、溺水等),直至导至死亡或残疾的,每份保险赔付金额最高5000元,意外伤害保险最高是2000元,医疗费既包括门诊费,也包括住院费。
省老龄委有关人士指出,截至2008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890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2.9%。“助老健康御险”活动此前我省其他地市已先行启动,石家庄的“助老健康御险”也将于近期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