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政府相关部门有一种思维模式,为解决食品安全特别是私宰肉、注水肉等问题,就把相关工作交由国字号部门或企业统领,或者将民企、个体从行业中驱逐出去,或者由国企代管民营或个体生产者,认为如此难解即可迎刃而解。这一思路在各地多有实施,随便搜索了一下,就有这方面的多条报道,比如惠州“将两个村庄的屠宰场纳入邻近正规屠宰场,以求彻底解决私宰肉泛滥难题”。高明肉联厂代管屠宰户,也是这一思路的产物。这一思路的产生基于两个判断,一是国企比民企、个体更加遵纪守法;二是国企更容易监管。
但事实证明这两个判断都不太靠谱。国企比起民企、个体并不是天然地具有道德上的优越性。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三鹿应该是个国企,仅此一例,就足以把国企道德高尚的神话粉碎。国企也不见得比民企、个体更容易监管。相反,国企比民企有更多的资源,与监管部门同属国字号,更具亲密关系,监管难度是大还是小,我想智力正常的人不难判断。
因此问题的关键还是加强监管,对国企、民企、个体一视同仁地进行监管。现在食品安全接二连三地出现问题,归根到底还是监管松驰。商家都是以追逐利润为天性,只要有机可乘,总会想方设法偷工减料,违规违法操作,以降低成本,最大限度地攫取利润。有些外企,在国外以守法而闻名,一到中国,很快就“泯然众人矣”,干起作奸犯科的勾当,何也?只能说是监管松懈,违法违规风险和成本都极低,商家没理由不借此大好机会获得更多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