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全成分标注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让消费者拥有知情权,可是全成分的标注可能会让业内在配方专利权上的潜在纠纷浮上水面。我国日化企业普遍存在知识产权保护不足、专利匮乏的问题,尤其是发明专利更少,全成分标注势必会带来专利上的挑战。这种挑战表现在外企对某些化妆品化学成分的专利垄断。广州迪彩集团文化及组织管理部经理董博告诉记者:“由于跨国品牌在上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市场之初就已经将很多日化产品配方注册成专利,而多数国产品牌在上世纪90年代才逐渐进入日化行业,几乎都是沿用这些成熟的配方,或者在这些配方的基础上进行微调,如果实行全成分标注,大家标出来的成分如果大同小异,势必会涉及专利权纠纷,这就相当于早来的先把路占了,然后向后来的收过路费”。
另一方面,一些尚未申请专利的企业担心新国标的实施将给企业的技术保密带来“麻烦”。如果产品的技术保密核心在于其特殊的制备工艺,即使产品全成分标注,他人也很难仅仅依据公开的成分标注知悉产品的特殊制备工艺即企业所要保护的技术秘密;但是如果产品技术保密的核心是其特殊的组分含量,那么全成分标注意味着向竞争对手泄露了自己的“独门绝技”。
可以预见的是,实行全成分标注后,在一段时期内,拥有更多技术专利的外资品牌在与国产品牌的竞争中将更胜一筹,而国产品牌如何规避专利纠纷,加大研发、生产投入,不再模仿、“抄袭”外资品牌,仍是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月桂醇磷酸酯、山梨醇、AES、肉豆蔻酸、棕榈酸、硅油……这些名称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也许都是同样的陌生,而这种陌生感也给了一些生产厂家的“可乘之机”。“以化妆品中常见的原料硅油为例,道康宁出的硅油和其它小公司出的硅油就会有很大差别,换句话说标注在不同产品外包装上的同一种原料,如果是不同厂家出产的其实在产品品质上是有差别的”。美国乐力营销总监曾浩如是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