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O将罕见病定义为患病人数占总人口数0.65%~1%的疾病,中国目前尚未对其明确定义。由于治疗罕见病的药物(国外称“孤儿药”)常常价格昂贵且难以获得,可及性和可支付性成为一道难题,张健慧目前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帮助罕见病患者获得免费的治疗药物,但仅靠救助办公室的力量,显然杯水车薪。而这一切的解决,则依赖于医疗保障机制及其配套措施的建立。
令人欣慰的是,5月26日,在由上海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九三学社上海市委在上海举行的“建立罕见遗传病基本医疗保障机制专题研讨会”上,上海市副市长沈晓明表示,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年初,有关提高罕见病防治水平、建立罕见病基本保障机制的文件或将出台。
研发外热内冷
低于1%的患病比例使罕见病患者成为小众群体,市场需求总体较小,而药物研发成本相对固定,同时开展临床试验时可供研究的样本数量也非常少,以致绝大多数罕见病药在未来的销售中可能无法收回研发成本,没有商业利润。
健赞(上海)生物医药咨询有限公司中国政府事务及市场准入总监林宝莲介绍说,根据美国制药工业协会(PMA)的统计数据,开发和上市一只新药平均成本达到2.5亿美元,而药品从早期开发到上市销售,欧洲的成功率为1/4317,美国仅为1/6155,同时新药获准上市并不意味着商业上的成功。在常规市场条件下,制药企业在制定新药研究与开发的投资决策时,市场和利润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很少企业愿意在“孤儿药”研发方面投入精力。
正是基于“孤儿药”研发的高风险现状,许多国家对其给予了政策上的支持。
据记者了解,日本于1993年正式实施了《罕见病用药管理制度》,包括研究的全过程可享受基金资助、减税、优先审批、药品再审查时间延长及国家健康保险支付上的优惠。
美国FDA也为“孤儿药”的注册提供快速通道程序,“孤儿药”还享有减税及7年的市场独占权。此外,FDA还明确界定了“相似药物”的概念,力求避免审批仅在分子结构上进行简单改变的新药的上市,以此来保护第一位市场垄断者的利益,激励药厂研发热情。
法规方面诸多的优惠措施以及传统药物研发滞缓的困境促使包括诺华、葛兰素史克、辉瑞等大药厂开始关注起“孤儿药”的研发,葛兰素史克专门为此组建一个从事“孤儿药”研发的部门,辉瑞则以前期支付6000万美元的价码与一家以色列生物制药企业合作开发治疗戈谢氏病的药物taliglucerase alfa。
与之相对应的是,国内制药企业鲜有研发热情。有业内人士表示,国内对罕见病的认知程度还不够,谈研发还为时过早。到目前为止,还未有本土的罕见病治疗药物上市。
另一方面,《新药注册特殊审批管理规定》虽然提出对罕见病药物实行特殊审批,但是由于配套规定缺乏,造成罕见病药品注册仍然十分困难。
药物可及性不乐观
复杂的生物制品研发过程和高额的耗资,以及目标治疗人群数目较少,使得罕见病的治疗药物价格昂贵。目前,我国罕见病患者的治疗药物基本依赖国外进口,动辄几十万美元的治疗费用一般患者家庭无力承担。
据张健慧介绍,以治疗戈谢氏病的思而赞为例,一年的治疗费用约为20万美元,目前国内患者有134名是通过罕见病救助计划——思而赞慈善赠药项目获得免费药物,但还有更多的其他罕见病患者因为各种原因无法获得治疗药物,药物的可及性和可支付性仍不乐观。
这种情况下,对于罕见病的预防尤为重要,医学专家曾对我国罕见病的防治工作给出了指导意见。“首先是促进罕见病的定义,其次对于罕见性遗传病,要推动了解,强调民族素质的提高,对于有产前诊断方法的罕见性遗传病,要推广诊断方法,促进医务人员对相关人员的遗传咨询,减少患儿出生风险;有干预方法的罕见性遗传病,要推广干预方法,减轻病情,最后,对于有特效治疗方法,可以挽救生命的罕见性遗传病,要推广治疗方法,呼吁社会的救助,倡导相关正常的出台。”张健慧说。
保障机制亟待健全
对于罕见病的防治,其意义绝非仅停留在对患病的小众人群的关爱上。孙兆奇、朱维芳等30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曾联名提交议案,呼吁尽快制定《罕见疾病防治法》,并提出保障罕见病患者包括健康权、公平的医疗权在内的各项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彰显公平正义。
记者了解到,最早制定罕见病相关法律的美国在其医疗保障方面也有详细的规定,其大部分的罕见病患者通过商业保险、健康维护组织的帮助或者是政府赞助的医疗保健计划来获得“孤儿药”。巴西从2003年开始将“戈谢氏病”纳入联邦报销的目录中,我国的台湾地区则对罕见遗传病患者使用的药物及维持生命所需的特殊营养品费用施行全额报销。其他医疗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70%予以支付。对于低收入患者的医疗费用也施行全额报销。
结合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情况,张健慧表示,应该从个人、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多方面构建罕见病的医疗保障体现。
为此,全国政协委员李定国呼吁,尽快对罕见病作出权威科学的定义,组建罕见病医疗保障机构,建立合理的罕见病药物费用支付机制,简化罕见病药品的注册和引进程序,通过政策扶植做大做强国内罕见病药物产业,同时建立罕见病管理部门和服务机构,建立罕见病药物制度管理办公室,编制《罕见病医保药物报销目录》,将罕见病专项法律列入立法规划。
九三学社上海市委也提议,建立罕见病治疗的保障机制和患者救助机制,并鼓励商业医疗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和开发有关的保险品种。
对于罕见病患者来说,包括防治、医疗保障、医疗救助、“孤儿药”研发、审批、国家政策支持等一系列的措施环环相扣,任一环节的缺失都无法形成合力。而目前,这一切的曙光才刚刚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