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崔某父亲患糖尿病,属于本市医保规定的门诊特殊病,按照本市医保政策规定,门诊特殊病在门诊看病就医可以享受住院医疗报销待遇。2009年前后,崔某随其父到医保某定点医院看病,在医院门口遇到了一位“收药人员(药贩子)”,经药贩子“指点”,崔某利用其父医保卡,以便捷的刷卡方式,只负担了个人应付担的少部分费用,在医院药房购买了诺和灵、拜糖平等治疗糖尿病的医保药品,到医院外,将购买的药品倒卖给药贩子,按照双方事先商定的价格,药贩子付给崔某“收药钱”,崔某接过“卖药钱”暗自窃喜,觉得自己找到了“发财之道”。后来,崔某又“照方抓药”,多次倒卖糖尿病药品,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因门诊医生每次开药数量有限,为在短时间内快速“赚”到钱,“发财心切”的崔某采取频繁挂号取药,随即再将药品出手兑换现金的方法,在短短几个月内,崔某就非法获利达3万元。为避免在同一家医院重复购药引起医院和社保部门注意,后来崔某又采取辗转多家定点医疗机构挂号取药的办法骗保取药。最高峰时,崔某一天横跨市内多个区县奔走12家医院,采用相同手段购买阿卡波糖和胰岛素2千多元。127天集中刷卡,购买胰岛素703支,共计4.5万多元。如果按照临床一天60个单位使用的话,一支胰岛素可使用5天,703支可使用3515天,相当于9年零6个月的用药量。
为降低购药成本,崔某选择在医院便民门诊挂号取药,仅花一元挂号费,而医院医生也不要求崔某提供医保证、病历、处方等任何材料,即可以随意择药购买,刷卡取药。社保管得紧时,崔某按医保要求,找医院门诊特殊病接诊医生开处方时,部分门特接诊医生也是“大开绿灯”,药品、药量皆由崔某随意定,接诊医生从未拒绝过,由于医院医生的放纵,监管的缺失,各种医保购药规定形同虚设,致使崔某骗保行为愈演愈烈,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崔某以为自己的行为完全可以瞒天过海,其实,本市医保监控系统已经把崔某非正常刷卡购药的行为纳入监控重点,直至案发前,崔某倒卖医保药数额已高达11万多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当社保稽核人员找到崔某约谈时,崔某知道其倒卖医保药品的全部违法行为都被监控系统记录,在事实面前,崔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但为时已晚。
崔某因骗取倒卖医保药品金额高达11万多元,数额巨大,严重侵犯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利益,毒害了社会风气,给本市医保资金造成严重损失,市社保中心随即将崔某一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最终,和平区人民法院认定崔某犯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执行3年,罚款5万元,并退回全部非法所得。最终,崔某落得成阶下囚,发财梦成“竹篮打水一场空”。
市委、市政府改善民生实惠百姓,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在全国率先实施全民医保,是造福全市百姓的好事善事,绝不容许任何违规骗保行为的存在,此案警醒医疗保险各方当事人面对医保基金,莫伸手,伸手就被抓。医疗保险工作中,医院、医生以及病人及家属一定要规规矩矩医疗,堂堂正正做人,行医看病就诊要守法守规,不要心存侥幸,任何违规骗保行为都逃不过法律法规的制裁,最后向崔某一样,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当本案法锤落下时,法官提醒个别违规骗保人员,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任何医保骗保行为都是对全体参保人员利益的侵害,是对正常的社会医疗保险秩序的破坏,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医保违法犯罪行为最终都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
社保中心负责人也提醒广大参保职工群众,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任何人的违规骗保行为都是对全体参保人权益的危害,一旦发现违规骗保行为,广大参保职工群众要积极举报投诉,斩断违规骗保人员伸向您医保“钱袋”的黑手,共同维护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