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义是在阐释《社会保险法》时透露上述消息的。他表示,在未来几年里,我国还要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把更多的城乡居民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据悉,近年来中央政府对城乡医疗保险的投入已超过1200亿元。
据胡晓义介绍,新《社会保险法》对推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也有促进。
“《社会保险法》在基本医疗保障方面作了很多规定。第一,本法第三章专章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把各类用人单位和职工、城乡的各类居民都覆盖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范围之内,这是一个广泛的覆盖制度。”胡晓义如是说。
据了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接下来还还将着力完善配套措施,新《社会保险法》第42条已对跨地区的医保转移接续作了明确规定。此外,异地医保结算难的问题,也在《社会保险法》给出了解决的办法。
胡晓义说,为缓解个人看病、就医要垫付大量医疗费的问题,《社会保险法》还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直接结算。这不但将极大地减轻患者垫付的负担,也减轻了报销路途往返的麻烦。
此外,《社会保险法》还规定政府要给予基本医疗保险补贴,特别是明确规定了政府要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补贴,支持这些制度的发展。
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此前发布《2011年中国医药经济预测》指出,随着全民医保政策在城市实施,门诊统筹、提高报销比例等政策使得城市医院的就诊人群增加,有利于拉动医院销售的增长。
“以疾病谱的变化、慢性病的治疗需求为例,中国原来大部分农村地区医疗条件不好,农民没有医疗保险,没有定期体检,所以一旦发现慢性病,其治疗成本就会比较高。这一轮新医改‘全民医保’的目标实现之后,会把慢性病的潜在需求充分激发出来。”该所所长林建宁分析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