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经历了“厕所生死门”的男婴诞生第10天。在家属要求下,男婴被转至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检查结果显示,目前男婴情况良好,但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专家表示存在自愈可能。
佛山南海区通报称,对包括南海区红十字会院长在内的7位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卫生部门还将对多名直接责任人进行调查。昨日,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和南海区红十字会医院负责人分别就此事向当事家属致歉。
佛山弃婴事件引起社会各方强烈反响。昨日上午,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派出专家、医护人员前往南海红十字会医院,搭载男婴返回市妇幼保健院,进入新生儿科监护室治疗。
头颅B超无明显异常
昨日下午4时许,新生儿科主任医师高平明向记者介绍,检查发现婴儿心脏室间隔膜缺损2.7毫米,头颅B超未见明显异常。意味着婴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这在早产儿中比较常见,5毫米以内的室间隔膜缺损都有可能在成长过程中自行愈合。”此外,“是否脑发育不良、是否有其他后遗症,现在下结论为时尚早,甚至要跟踪观察至孩子2周岁。”
高平明认为,目前婴儿的整体身体情况稳定,体重也由出生时的1.9千克变成1.92千克。婴儿在监护室保温箱内24小时监护,食用的是由院方提供的美国某品牌早产儿专用奶粉。
父母亲友隔窗探望
昨日下午,医院为婴儿做心脏B超检查,本报记者在场亲眼见证。婴儿躺在保温箱里,全身粉红、嘟着小嘴,胸脯随着呼吸一起一伏,看起来非常可爱。B超显示屏上刷过一道道影像显示,婴儿的心脏在强有力地跳着。
下午4时许,刘冬梅和丈夫等亲属来到佛山市妇幼保健院,听取专家的介绍。当听说孩子身体情况平稳时,家人们松了一口气,“事实证明,孩子很‘强大’”。
卫生厅长斥医生不争气
“这样的医生太不争气了!当前狠抓质量管理,出现不按医疗规程办事的事件,确实反映出有些医院不谙管理!血的教训不得不引起医院管理者和医护人员重视!”
针对此事,昨日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在微博上连发3条评论,痛批医院执行制度不力。
廖新波在微博上认为,有了规章制度还出现如此不负责、视生命如垃圾的事件,这就是执行不力的悲剧。“医生职业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出现此事件绝对是不可思议”、“希望医院管理者一定要真抓实干,不要应付!如果应付,吃亏和吃苦的是自己!”
相关责任人受处分
南海区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据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通报,1、对院长黄作实行诫勉谈话,责成其作出深刻检讨;2、免去分管领导殷某某副院长职务;3、免去黄某某医务科科长、李某某妇产科主任职务。
根据南海区及卫生部门透露的信息,目前,昨日本报曝光的直接责任人中,曹某、薛某、麻某将继续停职接受调查。卫生部门相关负责人称,取证工作即将展开。
卫生局长致歉
院长登门鞠躬
昨日上午,佛山市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领导来到南海红十字会医院弃婴事件中当事家属王海章、刘冬梅的家进行慰问,并就事件给家属及社会带来的影响表示歉意,表示将依法依规处理事件,对违规责任人绝不手软,并协助家属处理各项后续工作。
在王海章、刘冬梅的家中,南海区红十字会医院院长黄作专程向家属鞠躬道歉,表示全力配合调查工作,协助家属处理相关事宜。
与此同时,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常务副局长潘永桐昨日也向媒体表示,就事件对家属及社会造成的影响深表歉意。他表示,将对卫生队伍出现个别违章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
对此,家属代表、王海章的姐夫熊先生说,他们对相关部门的处置基本满意,但南海区红十字会医院事后这么多天一直未能给出调查处理结果,使得家属“对医院非常不满意”。
Q&A
事件发生原因?
专家们对事件发生的意见如下:第一,医生未能按照产科高危妊娠诊疗规范处理产妇及胎婴儿,发现难免早产后,未及时通知产房助产士及新生儿科医生到场处理,产后亦无对婴儿进行检查和采取抢救措施,无向上级医生请示汇报;第二,护士发现产妇急产后,未及时报告医生,亦无按规定检查婴儿,就自行判断婴儿死亡,把误判为遗体的婴儿及胎盘临时放置于处置室洗手间亦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第三,医院对科室专业人员配置不足;科室管理不到位。专家认为,该科室对医务人员业务培训不足,工作指引不清晰,医护、医患沟通欠缺,未能严格落实医疗核心制度。
医护有无执业资格?
南海区在通报中称,当事2名护士,其中1名具备执业护士和助产士资格,另1名为助理护士。
婴儿被裹封为何大难不死?
有专家分析,新生儿有间断性呼吸的情况,这也可能是活下来的原因;也有专家认为,这简直是个奇迹,按照其分析,即便不是婴儿,被密封在塑料袋里这么长时间,死亡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或许塑料袋并没有完全封死。
弃婴视频的拍摄者是谁?
昨日,孩子父亲王海章向记者证实,视频是他用自己的手机拍下的,拍摄的想法则来源于哥哥的提醒。
王海章哥哥事发后第一时间赶到医院,他说,看到孩子那么惨被扔在厕所里,想到之前有的纠纷因为“没图没真相”而最后不了了之,他灵机一动,想到一定要拍摄视频资料留作证据,这才提醒弟弟。事实证明,这段视频果真成为“活婴被扔进厕所”的有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