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我国一些地方的常用药品,出厂价和医院零售价之间存在巨大差价。在记者随机选取的20种常用药品中,药品从出厂到医院中间利润都超过了500%。
对这种部分地区药品价格虚高的现象,11月21日下午,国务院医改办二处处长李瑶光解释说,去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开始在全国实施新的基础药物采购机制,引入了国际上通行的招标采购方式,通过“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统一支付”等模式,一年来已经大幅降低了药品价。
李瑶光:从药品价格来看,从地方上报的统计数据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他们按照新的机制招标形成的形成的中标价格,比之前省里面上一轮的采购价格平均下降了33%,比国家的指导价下降了低了55%。
李瑶光还表示,新的采购模式还彻底切断了医疗机构跟药品销售间的经济联系,有效遏制了原来的二次议价采购中的各种不正之风。那么,既然基本药物价格已经大幅降低,那为何又有近日媒体曝光的药价虚高的现象呢?李瑶光说,这是因为目前全国还有9个省份没有按照要求实施新的采购机制。
李瑶光:目前全国已经有超过三分之二的省份已经按照要求出台了文件,开展了新一轮的基本药物采购;但是也还有北京等9个省份没有出台文件,或者没有严格地按照新机制进行采购。
以此前媒体曝光的克林霉素注射液为例,在实行新招标采购机制和没有实行省份之间,两者之间的采购价有天壤之别。实行新招标机制的河南省,采购价是0.67元,基本跟药品出厂价相差无几,而在没有实行的北京市,采购价则达到了11块钱。为什么这9个省份还没有推行新的采购机制呢?李瑶光解释:
李瑶光:这种采购机制,实际上是一种模式的改变和利益的调整,那这个过程确实是比较复杂的,有一些地方的进度相对会慢一些。今年已经都实行了基本药物的全国全覆盖,我们原则上要求今年都要完成这项工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国家之所以出台新的采购机制,是因为过去的省级招标存在很大弊端。比如,过去是“只招标,不采购”——由省级招标机构选出药厂入围名单,而基层医院在入围名单中再选择具体的制药企业。这样以来,经过“二次谈判”,往往出现附加的公关费用、药款回款不及时等弊端,这些成本最终都要算到患者头上。而新的招标采购机制则规避了上述弊端。
从这次媒体爆出的部分地区药品价格虚高现象可以看出,目前9个省市迟迟不推行新机制,给医药招标全国上下一盘棋运行带来了阻力,李瑶光介绍,医改办一直在想办法督促这些省市加快进度,落实新招标采购机制:
李瑶光:其实一直以来,国务院医改办都在做这方面的工作,包括督导、约谈等等。最近我们还专门约谈了一些地方,要求他们加快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工作,加快建立新的药物集中采购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