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开展两年总结大会在杭州举行。据了解,从2010年至今的两年中,我国共完成人体器官捐献207例,捐献大器官546个,挽救了500多个垂危的生命。
目前,浙江率先出台器官捐献者人道救助政策,浙江省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捐献者进行经济补偿尝试。首先,是对人体器官捐献者免除丧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如果捐献家庭需要其它服务,补助费用最高不超过3000元。对捐献者的墓地墓位、骨灰存放处格位购置所需费用,将给予每例1万元的补助。其次,捐献者家庭经济困难的,可给予最高达5万元的一次性救助。
目前在我国16个试点地区开展的捐献模式,主要是心脏死亡捐献。脑死亡捐献可更大程度地提高器官利用率,但限于目前传统观念、法制建设和技术标准等因素限制,暂时不推广脑死亡。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说,在试点期间成功捐献的200多个案例中,90%的家庭都涉及到申请困难救助的问题。
浙江的做法,为那些人体器官捐献者中的困难家庭,提供了解决问题的经验借鉴。卫生部希望通过3到5年努力,让临床器官移植都能来源于爱心捐献。从目前来看,法律保障方面也不成问题:今年,《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订工作已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有望年内修订完成。中国红十字会正在设计开发人体器官捐献网站,届时,志愿捐献者可在网上填写捐献器官志愿书。今后,全国将建立统一的器官分配系统,公开透明地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