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有这样一首“童谣”,常回荡你我耳畔,深植于记忆的一角,那么眼保健操“伴奏乐”,无疑是最有代表性的候选。而今,已不用做眼保健操的成 人,忽然再次关心起这熟悉又陌生的旋律。其中原因无关怀旧,却充斥着最现实的疑惑……诸如“无用论”、“伤身论”一类的莫名指摘,恰如瞬间爆发的“病 毒”,急急为一代人逝去的童年追责,顺带替下代人的身心而焦虑。
针对眼保健操突然喷涌的怨愤是否有理,你我不得而知。事实上,指控者与辩白者的言说,俨然处在两条轨迹上。前者或是最彻底的“结果论”拥 趸:49年来,中国青少年近视率一路攀高。与此等咄咄逼人的架势相对,辩白者更信奉“讲道理”的辩论术——照科学理论说,“眼保健操可改善眼部血液循环, 使眼睫状肌得到放松。”二者各说各话,一时难辨是非。
公共讨论不成规章,往往易沦为“骂战”。但谁都知道,围绕“眼保健操”的争议,本质并不以“宣泄不满”为目的,而是为检视一项校园政策的正义性。原本,长期追踪、控制变量、样本 比对等统计学手段,无疑是判定“眼保健操”功效的最佳方式。遗憾的是,人们对专业考证的信心似乎不够。在“按摩学、穴位学”不被现代医学完全支持的情境 下,借“纸面推理”证明其效,显然难令人信服。
如今,围观各方意见,唯一确定的信息似乎是——“且不说有害抑或有益,眼保健操至少存疑”。那么,强制且广泛地推广这套眼保健操,离“为下一代 负责”的教育宏愿甚远:一方面,剥夺了学生们权衡利弊、自主选择的权利;另一方面,彰显了某种“必须接受、不容商讨”的自负心态。
“眼保健操”非议又起,恪守科学、逻辑的效果论证,不应又一次呼之不出。当然,这个过程需要时间,在其彻底完成前,变“强制”为“自愿”,或许 是必须的调整。想当年,职能部门以其特殊时代的强势地位,借“未成年人理智不全,无法评判”为由,单方面推行这套待商榷的“护眼操”……而今,就算是为历 史偿债,迟到的纠偏也不容回避。显而易见,以诡辩维护既成事实,只会激起更多争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