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8岁的吴先生,在福安市社口镇从事轮胎修补工作,因急性腹痛于2月13日晚上到宁德市闽东医院急诊部求诊入院。17日凌晨,吴先生突然去世。
据吴先生的女儿吴小姐介绍,父亲是在16日护士抽完血后的第二天死亡的。在父亲入院时,医院仅对父亲做了CT和彩超检查,连住院必须的心电图检查都未安排。吴小姐质疑医院检查不全面。
“入院的第3天,医生还声称父亲的病情已有所好转,可以准备出院了。”吴小姐说,没想到父亲在第二天就突然离世了。多日来,院方一直未对家属披露明确的死亡原因。
根据吴小姐提供的宁德市闽东医院临时医嘱单显示,13日、14日每隔3小时都有医生、护士的检查签名;15日只有1次检查签名;16日,仅有1针止痛药注射的记录。
吴小姐说,16日凌晨,父亲感觉不舒服,医生要求护士注射1针止痛药;因病情不见好转,护士又打了一针止痛药。
据当地媒体报道,闽东医院陈副院长称,在吴先生猝死后,医院召集了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分析,得出的死亡原因可能为心梗、胰腺破裂或脑血管病变,并将死亡原因通报给了死者家属。
22日,记者致电闽东医院医务科了解事件进展,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对事件并不清楚,医务科陈科长正在福安市医调委调解处理此事,可致电办公室林主任。
随后,记者致电闽东医院办公室林主任,据林主任称,该事件已交由福安市医调委协调处理,双方已达成共识,由福安市医调委主持处理该事件。
“目前,我们正在建议双方按照相关程序申请司法鉴定,待有鉴定结果后进一步组织调解。”福安市医调委刘主任说,但是死者家属正在考虑是否申请司法鉴定。
据刘主任透露,因为双方责任目前不明确,死者家属若未申请司法鉴定,协商赔付金额范围将在15万元人民币之内;如赔付金额要求超过15万元,需要申请司法鉴定,明确责任方,再进行协调赔偿金额。
截至目前,福安市医调委已组织死者家属和闽东医院双方进行了6次调解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