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精神障碍患者,广州按照“先救治后甄别”的原则开展救助,全市6个救助站与114号码百事通对接,加强对街头流浪精神障碍患者救助。
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开辟500张床位的流浪精神病人救治管理病区,近3年来共救助流浪精神障碍患者4078人次。
这些精神障碍患者如何更好地治疗?
广州开辟并实施了一种“精神疾病医院—社区一体化”防治康复模式。全市12个区(县级市)都通过指定(或协议委托)一家精神科临床医疗机构承担本区精神疾病临床诊断治疗工作,各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按照服务协议,定期派出精神专科医师到基层社区开展巡诊服务,对口帮扶与指导,建立双向转诊机制。
与此同时,加强与民政部门协作,在160多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通过购买社工服务的形式,为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包括上门探访、家庭辅导、协助家庭处理危机事件、中途宿舍等服务。
为了更好地强化医疗救治体系,完善医疗保障和救治救助政策,广州市专门制定了一系列措施:
1.市民政局精神病院负责免费收治特困、低保救济、优扶对象,以及流浪乞讨精神障碍患者;
2.市公安局、市强制医疗所免费收治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
3.全市设17个精神科免费门诊为低保、低收入等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抗精神病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