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先生介绍,10月29日晚,他在州城老百姓大药房沙湾分店购买了“三十六位帝皇丸”,共3盒,合计人民币180元。当晚服用10粒后,马先生出现了头晕目眩、呕吐等症状。
出现不良反应后,马先生怀疑“三十六位帝皇丸”是假药,随后他上网查询,原来该药今年上半年曾被甘肃省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假冒产品查处过,其查处原因是没有该生产企业。
药店销售假冒产品?马先生随即找到老百姓大药房,双方就此事未达成协议。
而作为销售商,老百姓大药房却感到很无辜。该药店负责人解释,购货渠道等都是合法的,是否是假药也必须经过权威部门鉴定,方能作出判断。
同时,记者根据马先生反映的情况进一步核实,在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今年6月22日,该局确实曾发布过通知,“三十六位帝皇丸”等6种保健品被鉴定为假冒产品,“三十六位帝皇丸”显示的生产商——西藏康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不存在。
记者联系了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该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已经接到了马先生的投诉,目前已介入调查,正积极联系生产商。
马先生称,虽通过有关部门协商,但并没达成协议,于是他决定起诉老百姓大药房。马先生介绍,12月21日,恩施市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