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群众举报,沈阳市动物防疫监督所执法人员来到铁西区新民屯镇土堡子村。“一进那个院子,一股腥臭味就扑了过来。屋子里到处是垃圾、杂物、油污、血污,地中央堆放着数十头没有头的病死猪,四周散放着各种刀具。 ”执法人员介绍。这些猪肉呈暗黑色或紫黑色,有腐败异味。表皮无任何检疫检验痕迹,且无定点屠宰和检疫检验印章。
执法人员到来时,这个屠宰加工销售黑窝点已经没有人了。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将查获的6吨病死猪肉就地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和深埋。
执法人员表示,他们已经调查取证,并通知了公安部门立案。对这些病死猪肉的来源及用途,还需要进一步进行调查。监督执法人员将经过调查取证,进一步查明案情,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对涉案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贩卖病死猪肉本身也是犯罪。根据法律规定,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应以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处罚,量刑在3年以下。若销售的病死猪肉产生了特别严重的后果,量刑可以在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沈阳市政协委员王国兴建议,为让老百姓真正吃上“放心肉”,政府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要对收购、贩卖病死畜禽的“专业户”及熟食店、小饭店、街边烧烤等加大打击力度,见一罚十,增加昧良心做事的成本,让他们对收购、贩卖病死畜禽望而生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