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无论是多家知名跨国药企在华“贿赂门”,还是富平妇幼保健院医生涉嫌卖婴案,再次把医德医风问题推上风口浪尖。此时,提出拟建执业医 师“黑名单”以及建议增加“终身禁医”法条,其意义不言而喻。其实在去年7月,就已传出制定医生“黑名单”的类似消息,公众对此翘首以盼。而对建立医师 “黑名单”,公众主要关注三问题:一是“拉黑”的标准是什么,相关标准是否被普遍认可;二是“拉黑”权在医师协会手里,这一权力如何监督;三是“拉黑”之 后效果如何,怎样防止问题医师换个“马甲”异地行医。
要完整回答以上三个问题,笔者认为首先要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类似于去年末实施的《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只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法规 制度,医师“黑名单”运作才有望公正、规范、透明,并具权威性。而医师“黑名单”显然也应与“终身禁医”一起入法,以增强“黑名单”的威慑力。
需特别指出的是,无论是建立医师“黑名单”还是“终身禁医”入法,都只是“治疗”医德医风顽疾的“单味药”。尽管这些治理措施会有效果,但 仅靠这“单味药”要使医德医风根本性扭转,恐怕期望太高。要意识到,医德医风是个系统性问题,不仅涉及面广,而且问题很复杂很严重,必须要“系统治疗”。
比如,跨国药企在华“贿赂门”,尽管很多医师被拉下水,但这不仅是医师的问题,还与跨国药企、医院有很大关系。那么,在建立医师“黑名单”的同时,是否还应该建立药企“贿赂黑名单”、受贿医院“黑名单”呢?值得商榷和考虑。
另外,对那些问题频出的医院,商业贿赂严重的药企,涉及医疗医药事件的相关官员,是否也应该“终身禁医”呢?这个问题同样值得思考。例如, 完全可以让问题频出的医院关门、重组,吊销国内行贿药企执照或禁止行贿的跨国药企进入中国市场,对涉及医疗医药事件的官员禁止复出。只有如此,医疗医药领 域才有望回归“纯洁”,“看病贵”问题才有望部分缓解。
当然,解决医疗系统的诸种问题最终需要新医改从体制、机制上“动手术”。如加快医药分离的步伐,既不给医生受贿的机会,也不给药企行贿的机 会。同时,对医生、医院的监督和管理,也需要新医改发力。要知道,医师“黑名单”尽管有用,但效果有限。事实上,我国房地产等领域早已建立“黑名单”,但 还是存在入“黑名单”的房企屡屡中标的“奇迹”。
据悉,拟建立的医师“黑名单”,实现全国联网尚有一定困难,对于异地执业的医生在注册时,当地医疗机构只能登录该医生原执业地点的相关信息 系统查看有关情况。这样既不方便异地监管,也不方便公众监督。在信息技术发达的今天,实现全国联网并不是难事。至少,应该在中国医师协会或国家卫生主管部 门在官网统一公开医师“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