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打击范围超北京上海
目前各种打车软件开展专车服务的有两种车辆来源,一种是私家车等社会车辆,司机利用空闲时间兼职做专车服务的,称为私租车;另一种是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由打车软件公司租赁下来另外请司机提供专车服务,称为租赁车。
此前北京上海均认定私租车属于非法运营,而租赁车则区分对待,对于混入汽车租赁公司的私租车(部分汽车租赁公司因为车源不足转而再向私人租用私家车)则同样认定非法运营,但是对于汽车租赁公司本身的车辆从事专车服务则没有直接认定非法运营。
广州市交委昨日下午公布的消息则更进一步,不仅将私租车认定涉嫌从事非法运营需要打击,连租赁车都以“超范围经营”为由一并列入打击范围。
市交委表示,凡利用私家车等社会车辆从事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包括利用手机APP、网络、电话等各种手段提供预约经营服务的),统称为“私租车”,均涉嫌非法营运,市交通部门会依法严厉处罚。
市交委还宣布,租赁车属于物权租赁,与出租汽车属完全不同的经营范畴和服务业态;按照《广州市客车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租赁车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租赁车提供客运经营服务,属于超范围经营,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等,将面临责任认定不清,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市民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呼吁广大市民不要使用此类服务。
交通部:租赁车是创新服务模式
不过,就广州市交委昨日下午5时许宣布租赁车和私租车一并打击后,昨晚新华社发稿称交通运输部对租赁车提供专车服务表示支持。
交通运输部表示,当前各类“专车”软件将租赁汽车通过网络平台整合起来,并根据乘客意愿通过第三方劳务公司提供驾驶员服务,是新时期跨越出租汽车与汽车租赁传统界限的创新服务模式,对满足运输市场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需求具有积极作用。
“专车”服务应根据城市发展定位与实际需求,与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传统客运行业错位服务,开拓细分市场,实施差异化经营。各类“专车”软件公司不仅仅是提供一个运输供需撮合平台,而且应当遵循运输市场规则,树立品牌意识,承担应尽责任,禁止私家车接入平台参与经营,让使用“专车”服务的乘客更加安心、放心出行。
交通运输部强调鼓励并规范出租汽车和汽车租赁服务模式创新,杜绝侵害乘客利益和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非法营运,并将继续对“专车”服务开展持续调研与深入研究。
广州市交委昨晚未再对交通运输部的表态做最新回应。
目前没有打击租赁车的北京、上海尚没有推出官方的约租车服务,只有广州市已经通过了听证会,宣布将投放2950辆约租车满足市场需求。在昨日市交委宣布打击私租车和租赁车的同时,还提醒市民广州即将推出约租车,为市民提供规范合法的优质出行服务。